1、文件依据:《福州市财政局 福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福州市第八批驻村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福州市整村推进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2、补助对象:云龙际上村。
3、补助内容:整村推进资金主要用于我县市派驻点村发展生产、增加村集体和农民收入,整治村容村貌,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民生项目。
4、补助标准:每年20万元(一定三年)
5.项目名称:云龙乡际上村乌垅弯至半岭村道硬化及水沟建设
经乡镇初步验收,申请我局于2025年9月18日组织专家对该项目进行现场验收和资料查看,该项目验收合格。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20日-9月26日,广大群众如有异议,请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电话:0591-22332110。
闽清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