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件依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整村推进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闽乡振对口函〔2024〕330号)、《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度省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函》。
2.补助对象:三溪山墩村
3.补助内容:整村推进资金主要用于我县驻点村发展生产,增加村集体和农民收入,整治村容村貌,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民生项目。
4.补助标准:每个村20万元
5.项目名称:三溪乡山墩村老人活动中心修缮项目
经乡镇初步验收,申请我局于2025年7月23日组织专家对该项目进行现场验收和资料查看,该项目验收合格。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25日-8月1日,广大群众如有异议,请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电话:0591-22332110。
闽清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