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省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福州市市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印发福建省整村推进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和福建省驻村干部领队工作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局根据池园、三溪初验结果和验收申请报告,组织第三方专家对池园镇丽山村的“丽山村上溪坂寨仔尾防洪渠改建工程”(2024年省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整村推进项目))、池园镇潘亭村的“潘亭村拱桥头周边道路提升工程”(2024-2025年福州市第八批驻村专项补助资金项目)、三溪乡山墩村的“三溪乡山墩村老人活动中心修缮项目”(2024年省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整村推进)项目)进行验收,项目验收合格,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从即日起10天内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监督电话:0591-22332225、22332110。
闽清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