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2017年上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预计150859.17万元,其中:
税收返还补助6283万元
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17158万元
革命老区及民族和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补助935万元
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9614万元
县(市)烟草公司收入转移补助747万元
2017年援疆资金补助56万元
2017年援藏资金补助30万元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201万元
公共体育场馆、博物馆、纪念馆等免费开放补助15万元
提高村(社区)主干及两委成员报酬待遇(2012-2015)214万元
闽清、永泰调资补助(2011-2015)2770万元
闽清永泰困难补助500万元
困难县增资转移支付补助1000万元
对口协作补助2635.85万元
生态保护转移支付补助1449.54万元
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补助2282万元
教育转移支付补助3466.22万元
基本养老保险和低保等转移支付补助6026万元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转移支付补助9404万元
农村综合改革等转移支付补助3744万元
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补助2542万元
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331万元
育林基金减收转移支付补助103万元
水口库区县财力补助200万元
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2159.21万元
专项补助76993.4万元
闽清县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