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人民政府 关于2016年财政决算(草案) 和2017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来源:闽清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17-08-01 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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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28日闽清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闽清县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的决议》要求,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我向本次常委会报告2016年财政决算(草案)2017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一、2016年财政收支决算(草案)

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及平衡情况

1、收入决算情况。2016年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808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5%,比上年增收6961万元,增长8.6%(同口径增长6.2%),其中:税收收入74764万元,比上年增收10888万元,增长17%;非税收入13316万元,比上年减收3927万元,下降22.8%

2、支出决算情况。2016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698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93.5%,比上年提升2.6个百分点,增支67095万元,增长30.5%,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147万元,比增20.4%;公共安全支出12901万元,比增25.9%;教育支出50640万元,比增5.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183万元,比增56.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9733万元,比增31.1%;节能环保支出11521万元,比增4.4%;城乡社区支出14156万元,比增29.5%;农林水事务支出44758万元,比增40.6%;交通运输支出15140万元,比增58.6%

3、收支平衡情况。2016年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8080万元,加上返还性收入6283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71620万元,专项补助收入97622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1883万元,调入资金4223万元,债务转贷收入31541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3993万元,收入合计33524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6980万元,加上体制上解支出261万元,专项上解支出8187万元(其中:上解支出10187万元,分别是:水口电厂地方增值税上解8218万元,重点流域生态保护资金专项上解387万元,江河下游对上游地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上解61万元,农村信用社企业所得税省级分成上解554万元, 政法经费保障体制改革专项上解495万元, 中央和省级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上解-206万元,省级就业调剂金上解44万元,2016年精准扶贫资金上解162万元,闽江采砂收入市级分成上解472万元。对口帮扶困难县补助抵顶上解支出2000万元),调出资金11008万元,债务还本支出8841万元,支出合计315277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9968万元。

㈡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及平衡情况

1、收入决算情况。2016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2852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1.9%,比降44.5%,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25736万元,比降45.3%

2、支出决算情况。2016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支出62283万元,比上年减支28036万元,比降31.0%。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43806万元,比上年减支29203万元,比降40.0%

3、收支平衡情况。2016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28527万元,加上政府性基金上级补助收入12744万元,待偿债置换专项债券上年结余683万元,政府性基金上年结余收入17117万元,政府性基金调入资金16139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7063万元,收入合计92273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62283万元,加上政府性基金上解支出785万元,政府性基金调出资金2253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7063万元,支出合计82384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9889万元。

㈢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及平衡情况

1、收入决算情况。2016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78591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3412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773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0949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9705万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4627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694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1121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收入348万元。

2、支出决算情况。2016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支出74865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1223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620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9426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1640万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4054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900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797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支出619万元。

3、收支平衡情况。2016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78591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9405万元,减去当年支出74865万元,年终结余33131万元。

㈣几点说明

1、上级转移支付补助情况。2016年“尼伯特”台风重创我县经济,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缺口较大。各职能部门积极向省市反映我县的实际困难,争取上级财政在转移支付、专项补助、财政结算等方面的政策倾斜。2016年,上级补助我县的转移性收入181986万元,比上年增加52950万元,比增41%,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增加6091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增加46859万元。

2、对乡镇转移支付补助情况。为提高乡镇财政保障水平,保障乡村、社区正常运转,县财政逐年加大对乡镇的转移支付补助力度,新增财力进一步向乡镇倾斜。2016年,县财政对乡镇转移支付补助54998万元,比上年增加21946万元,比增66.4%,其中:上级专项指标补助20620万元,比上年增加13332万元;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34378万元,比上年增加8614万元。

3、公共财政预算科目调整情况。由于已列支专项指标省市通知调整支出科目、政策性调资以及年初预留待分配资金细化等,需从当年新增一般性转移补助、年初预留待分配资金、预备费以及预算安排项目结余资金进行指标调剂,具体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调增2386万元,国防支出调增112万元,公共安全支出调增3382万元,教育支出调增3532万元,科学技术支出调减1299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调增10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调增443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调增75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调增424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调增382万元,农林水支出调减2301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调减1968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调增10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调减765万元,其他支出调减13104万元。

4、公共财政支出结转情况。2016年公共财政预算项目支出结转19968万元(比上年减少1915万元),主要结转项目: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70万元,国防支出5万元,公共安全支出294万元,教育支出737万元,科学技术支出4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8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20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9万元,农林水支出5757万元,交通运输支出364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47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66万元,国土资源气象等支出17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77万元,其他支出7441万元。

5、清理财政结余结转资金情况。为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闽政办[2014]127号)精神,对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的县直部门(单位)连续结转2年及以上的项目资金以及2016年预算安排的基本经费结余资金进行全面清理,财政总预算收回部门结余结转资金4890万元,其中:民政局(含下属单位,下同)1351万元,农业局607万元,商务局467万元,卫计局349万元,教育局345万元,林业局280万元,财政局222万元,公安局214万元,机关事务管理中心133万元,广电局111万元,国土局100万元,统筹用于为民办实事项目和重点建设项目。

6、地方政府性债务情况。2016年我县债务限额103947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72295万元,专项债务限额31652万元。2016年,我县新增地方政府债务48604万元,当年归还地方政府债务本金25905万元,年末地方政府债务余额95489万元(一般债务余额72311万元,专项债务余额23178万元)。2016年一般债务率22.8%,专项债务率51.7%,综合债务率29.8%,均未超过警戒线(100%),债务负担处于较低水平,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7、“尼伯特”台风应急抢险及灾后恢复重建资金使用情况。2016年县财政共收到“尼伯特”台风应急抢险及灾后恢复重建资金83532万元(不含兄弟县(市)区对口援建资金、县红十字会和县慈善总会定向捐赠资金),其中:上级补助49830万元,国开行应急贷款20000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资金7500万元,兄弟县区和社会各界捐赠资金6202万元。当年安排支出79652万元,其中:农村住房重建资金19977万元,交通基础设施修复资金11260万元,水利设施修复资金11136万元,应急抢险资金9192万元,公共服务设施修复资金7191万元,供排水设施修复资金6750万元,企业生产恢复补助资金5423万元,灾毁耕地复垦和地灾点治理资金4400万元,农业生产恢复补助资金4323万元。

从决算情况看,2016年,我县财政预算收支执行总体平稳,但财政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财政收入总量小,新增财力有限;财政收支矛盾更加突出,建设资金缺口较大;预算支出进度偏慢,预算绩效管理基础还比较薄弱。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研究解决。

二、2017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我县经济发展仍面临较大压力,财政收入原有的增长动力在减弱,新兴财源仍需培育壮大,财政收入增收难度加大,收支矛盾更加突出。财政部门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着力培植财源,强化绩效导向,促进财政资金精准滴灌,发挥最大效益,财政收支总体保持了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发展态势。

㈠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执行情况。201716月份,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2673万元,完成预算的56.2%,同口径增收7623万元,增长16.9%,其中:税收收入45874万元,完成预算的56.1%,同口径增收6420万元,增长16.3%;非税收入6799万元,完成预算的56.7%,同口径增收1202万元,增长21.5%

2、支出执行情况。201716月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5029万元,同比增支48289万元,增长49.9%,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819万元,增长6.3%;公共安全支出6825万元,增长22.5%;教育支出23018万元,增长1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786万元,增长37.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040万元,增长52.7%;节能环保支出4544万元,增长62.9%;城乡社区支出3322万元,增长68.3%;农林水支出22529万元,增长73.2%;交通运输支出10951万元,增长287%

㈡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由于今年上半年无大宗地块出让,政府性基金收入出现减收。201716月份,政府性基金收入6022万元,完成预算的13.3%,同比减收3798万元,下降38.7%,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5685万元,下降37.3%;政府性基金支出25567万元,同比减支1281万元,下降4.8%,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21564万元,下降3.0%

㈢上半年预算执行特点及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1、财政收入圆满实现“双过半”。今年我县税源增长亮点少,水电行业受降雨量减少影响减收幅度大,房地产行业由于“去库存”后续税源不足,再加上国家不断出台减税降费政策,财政增收难度持续加大。面对困难财政部门不等不靠,与43家地方级税收收入200万元以上重点企业、五大重点项目建设指挥部、16个乡镇,分别建立挂钩联系服务制度,通过进企业、进基层,了解税源增减变化情况;相关乡镇和各职能部门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做好政策宣传,通过引进财政贡献率大的项目,增强财政收入稳定性和可持续性。上半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和地方一般公共财政收入分别完成预算的58.1%56.2%,圆满完成“双过半”目标,增幅分别列全市12个县(市)区第2位和第5位。

2、民生财政更加凸显。县财政多渠道筹集资金,对县委县政府2017年为民办实事项目优先予以资金保障。一是安排财政资金20485万元,用于南山停车场、城乡路网、安全隐患路段整治、购置公交车和农村客车、高铁北站和梅溪新城客运站等项目,改善我县市政设施条件。二是安排财政资金10465万元,用于美丽乡村、城北森林公园、云龙至梅城森林公园休闲游步道、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县福利中心、城区背街小巷改造等项目,提高城乡宜居品质。三是安排财政资金6500万元,用于中医院和梅溪卫生院、六都医院医技综合楼、公办幼儿园、中小学教学楼建设等项目,推进教育卫生事业均衡发展。四是安排财政资金7098万元,用于江河防洪及疏浚工程、万里安全生态水系建设、地灾点治理、村(社区)综合文化设施提升、农村危房改造等项目,改善农村发展条件。五是安排财政资金2300万元,用于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餐桌污染治理等项目,改善城乡环境卫生。

3、灾后重建项目稳步推进。灾后重建项目多、工期紧,建设资金需求大,县财政部门提前谋划,通过积极向省财政厅反映我县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进度和资金缺口情况,下达我县2017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96300万元,其中安排44200万元用于灾后恢复重建建设项目。上半年,县财政安排“尼伯特”台风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资金17939万元,其中:农村住房重建资金9510万元,农业生产恢复补助资金2592万元,水利设施修复资金2568万元,交通基础设施修复资金1381万元,灾毁耕地复垦和地灾点治理资金882万元,供排水设施修复资金682万元,公共服务设施修复资金172万元,应急抢险结算资金152万元。

4、财政管理更加规范。从建章立制、规范办事流程入手,进一步规范财政运行机制,不断提升财政运行效率。年初预算指标在县人大批准预算后30日内下达,上级下达的转移支付资金30日内下达,其中已明确具体补助对象及补助金额的7个工作日内下达,财政资金到位率明显提高;进一步完善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覆盖率考核管理办法,建立财政支出进度通报制度,预算单位支出进度进一步加快;对13个乡镇“尼伯特”台风应急抢险和灾后恢复重建资金进行专项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单位及时进行整改,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进一步完善债务风险防范机制,制订了《闽清县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同时对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进行全面自查,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借款单位及时进行整改,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

三、下阶段努力方向

下半年,我们将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进一步加强管理、深化改革、提升绩效,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财源培植方面求突破。积极落实福州市出台的新一轮经济创新发展的十项政策,通过引进总部经济、扶持企业技术改造、技术研发、创建品牌、引进高层次人才等措施,改善我县发展环境;科学统筹安排产业发展基金,进一步发挥政府投资基金支持产业发展的作用,做大做强我县优势明显的产业集群,培植壮大财源;制订新一轮乡镇财政管理体制,进一步调动乡镇发展经济、培植财源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发挥财政政策、资金的杠杆和导向作用,完善招商引资财税优惠政策,全面提升产业综合竞争力,着力培植和涵养财源

(二)在改善民生方面求突破。坚持民生优先原则,认真落实好各项保障措施和救助机制,坚持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探索以市场化手段购买公共服务,减少行政成本,让老百姓直接受益;在支出预算上始终坚持“保工资、保运转、保重点”原则,努力压缩一般性支出增长,实现“四个确保”:一是优先保证工资性支出,把工资性支出作为财政支出首要目标,确保及时足额发放;二是保证政府机构正常运转;三是加大对梅溪新城、白金工业园区、东桥产业新城、交通、水利等“攻坚2017”、县委县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的资金投入;四是科学统筹安排资金,确保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资金需求。

(三)在绩效提升方面求突破。建立以绩效为导向的公共财政管理模式,加强财政资金的过程控制和追踪问效;加强惠民惠农政策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检查和救灾专项的监管力度,严格实行项目政府采购、招投标制度和财政投融资项目评审制度,不断提高财政资金安排使用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推进地方政府举债融资信息公开,重点公开本地区政府债务限额和余额,政府债务的规模、种类、利率、期限、还本付息、用途等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推动财政管理和服务向着更加公开透明、科学规范、安全高效的方向发展。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完成2017年财政各项工作任务,依然面临较多的困难和挑战,但我们有决心、有信心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下,根据本次会议的要求,振奋精神,坚定信心,扎实工作,为建立“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闽清而不懈努力!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附:表一、2016年闽清县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表

表二、2016年闽清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执行情况表

表三、2016年闽清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表

表四、2016年闽清县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表

表五、2016年闽清县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情况表

表六、2016年闽清县地方政府债务余额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