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闽清县2024年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政策解读

来源:闽清县 发布时间: 2025-08-29 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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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闽清县人民政府于2025年829日印发了《闽清县2024年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梅政综规〔20252号),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城镇基准地价是自然资源政府公示价格体系的主要内容,是土地市场健康运行的重要支撑。根据福建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经营性房地产用地出让工作的意见》(闽委办发(2014]18号)要求,基准地价原则上每二年更新一次。

  2024年4月8日,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发出《关于开展城镇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更新有关工作的通知》(闽自然资办〔2024〕789号),要求严格按照《自然资源分等定级通则》(TD/T 1060-2021)、《自然资源价格评估通则》(TD/T 1061-2021)等有关规定,完成居住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工矿用地、仓储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等用地基准地价的全面更新、公布和备案工作。

  二、目标任务 

  为加快形成统一开发、竞争有序的现代土地市场体系,发展土地要素市场,完善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的价格形成机制,保证土地权益在经济上的实现,促进正常交易,为全面、科学、合理使用土地提供依据。

  三、编制过程 

  本次城镇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更新落实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改革要求,适应我县房地产市场调整、城市功能品质提升和产业转型升级等发展需求,构建全覆盖、全用途、精细化的基准地价体系。在更新工作中,严格遵循《自然资源分等定级通则》(TD/T 1060-2021)、《自然资源价格评估通则》(TD/T 1061-2021)等技术标准,编制形成更新成果后,召开成果听证会,充分吸纳了各方意见,通过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验收,向社会公众征询意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照有关会议要求和意见建议对更新成果进行修改完善,呈报县政府公布实施。2025年829日,县政府正式印发《闽清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闽清县2024年城镇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

  四、工作范围 

  根据《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城镇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更新有关工作的通知》(闽自然资办[2024]789号)和《福建省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工作技术要点(2022年版)》等文件要求,结合闽清县的实际需求,本次闽清县城区基准地价更新的工作范围为梅城镇、梅溪镇、云龙乡。闽清县乡镇基准地价更新的工作范围为坂东镇、东桥镇、池园镇、塔庄镇、白樟镇、白中镇、省璜镇、金沙镇、雄江镇、上莲乡、三溪乡、桔林乡、下祝乡等13个乡镇建设用地范围。

  五、主要内容 

  1、 基准地价的内涵、构成和范围

包括基准地价的土地权利类型、估价期日、年期、开发程度、容积率、价格构成以及基准地价更新范围。 

2、 基准地价土地级别分布

  包括商业服务业用地、居住用地、工矿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基准地价土地级别。

  3、 基准地价价格

  包括商业服务业用地路线价、级别价,居住用地级别价,工矿用地级别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级别价。

  4、 基准地价修正参数

  包括商业服务业用地标准深度修正、商业服务业用地临街状况修正、商业服务业用地楼层修正、容积率修正等。

  5、 各细分用地类型的基准地价

  包括商业服务业用地、居住用地、工矿用地、仓储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特殊用地细分出的二级或三级地类以及公用设施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如:零售商业用地、自持零售商业用地、批发市场用地、餐饮用地、旅馆用地、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商务金融用地、自持商务金融用地、文化创意用地、娱乐用地、康体用地、会展中心用地、物流业用地、租赁型商品房用地、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可分割转让工业用地、机关团体用地、科研用地、文化用地、教育用地、体育用地、医疗卫生用地、社会福利用地、物流仓储用地、城市轨道交通用地、城镇道路用地、交通场站用地、宗教用地、殡葬用地等。

  6、 地下空间使用权基准地价

  包括地下商业服务业用地、地下停车场用地、地下仓储用地、地下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基准地价等。

  、基准地价应用 

  基准地价是政府管理和调控土地市场的基本手段,主要应用在地价评估、确定土地出让底价、土地收益核算、自然资源资产价值核算等方面。

  、关键词诠释 

基准地价是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对平均开发利用条件下,不同级别或不同均质地域的建设用地,按照商服、住宅、工业等用途分别评估,并由政府确定的,某一估价期日上法定最高使用年期土地权利的区域平均价格。

 

 

  解读机关:闽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0591-623006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