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6年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榕财监督〔2026〕2号)文件精神,我局于2026年9月组织开展了2026年会计监督检查工作,此次共检查2家预算单位和1家国有企业,现将检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检查组织与实施
本次检查我局高度重视,前期根据要求制定专项检查方案,对检查目的、时间、范围、内容、人员等作了具体安排;后期按照检查内容随机抽取了闽清县文化馆、闽清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闽清县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三家进行现场核查,全程严守检查纪律,确保检查过程合法规范。
二、检查发现的问题
(一)审核程序执行不严格
1.闽清县文化馆2025年12月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明细表中缺少审批人员签字。
2.闽清县文化馆2026年3月付个人所得税附件中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缺少相关审批人员签字。
3.闽清县文化馆2026年6月付水费附件中只有审批人员签字,缺少经办人员签字。
4.闽清县公共交通有限公司2026年1月付水电费缺少相关审批手续。
(二)支出凭证附件不规范
1.闽清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26年1月付水电费,附件中水电费结算明细表未加盖开票单位公章。
2.闽清县公共交通有限公司2025年3月收客运包车收入,附件中缺少包车相关合同协议。
3.闽清县公共交通有限公司2026年1月付工会经费附件中缺少人员明细以及审批手续。
三、整改情况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会计凭证附件不齐全、相关审批手续不规范等问题,被检查单位立行立改,现已全部整改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