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检查目的
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会计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管理、保障财税政策执行、提升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作用。
二、被检查单位名单
2025年闽清县本级共有3家单位列为会计监督检查对象,具体名单如下:
1.闽清开放大学
2.闽清县梅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闽清县梅城印记开发有限公司
三、检查内容
重点关注收入确认、资产减值、金融工具、商誉、会计估计等方面;持续关注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坚决遏制利用估值、判断等方式滥用会计准则的违法动机,严厉打击虚构经济业务、虚增利润粉饰报表、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以查处严重违法行为和性质恶劣案件为抓手,加大处理处罚力度,推动单位有效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健全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其中,监督检查对象为国有企业的,重点关注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政策执行情况。
特此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联系单位:闽清县财政局
联系地址:闽清县梅城镇世纪大厦10楼
联系人:黄淳哲
联系电话:22376207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