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冰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企业历史遗留部分厂房及周边土地给予审批建议》收悉,由我单位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对于该类历史遗留问题,经我局调研,多数属于企业发展过程中的违建问题。需结合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和低效用地再开发有关规定,经政府、企业进一步协商,企业配合方能解决。待协商一致后,我局将积极配合相关的规划调整、土地报批等工作,全力做好要素保障。
专此
主要领导:朱志军
联系人:张玲鸿
联系电话:18250499492
闽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