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农业农村局 闽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闽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闽清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050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来源:闽清县 发布时间: 2022-04-11 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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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孝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发挥特色农业产业示范园示范带动作用

解决三农问题的建议》收悉,由我单位会同县市场监管局、县人社局、县文体旅局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一、关于培养农业人才的建议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聚焦我乡村振兴和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以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为导向,以满足农民知识技能需求为核心,加大农民教育培训力度,加快培育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推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为推动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全面发展提供人才和智力保障。2016年开始组织实施高素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共培育了3120人,通过培训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部分农民的综合素质。

二、关于落实政策补贴的建议我县鼓励各类人才返乡入乡创业创新,积极落实创业场租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等创业扶持政策,符合条件的各类创业者提供资金支持其中对于租用经营场地满一年以上,符合创业场租补贴条件的创业者,可提供最高3000元/年、最长2年的场地租金补贴;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创业者,可申请最高30万元额度、最长3年期限的创业担保贷款;对首次在我县范围内创业的人员,自工商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且当前仍在正常运营的,可提供5000-10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三、关于强化品牌创建的建议一是鼓励企业申报“三品一标”认证,持续跟踪“闽清红芽芋”“闽清西红柿”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申报进展情况,同时积极与各地标申报主体沟通、共同推动各地标产品制定团体标准,申请使用地标专用标志,扩大地标品牌价值和市场认可度,真正发挥地标品牌富农增效的作用。二是对获得农业品牌的企业给予奖补。2020年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意见》(梅政综〔2020〕75号)文件,对获得“中国名牌农产品”的农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10万元;对获得“福建名牌农产品”“福建十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的给予一次性奖补5万元;对获得“福州名牌产品”“福州名牌农产品”“福州市知名农产品品牌”“福州市知名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的给予一次性奖补3万元。对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认证的,每个产品分别给予奖补0.5万元、0.5万元和1万元;对已评无公害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到期后续评成功的,每个产品分别给予奖补0.3万元、0.3万元、0.8万元。

四、关于促进产品深加工的建议一是每年依托现有农业示范区、科研教学推广单位自有试验示范基地、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基地等,与市以上科研单位合作建设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展示农业重大品种、关键技术和种养模式等。二是开展农民实用技术培训,提供农科技术咨询,将农作物新品种、新技术、市场及政策信息等及时传达给广大农民,提升农民农业科技素质和农业生产科技含量。今年以来,县农业农村局利用科技“三下乡”活动宣传农业技术,接受农民技术咨询120余人次,发放技术资料4000余份。

五、关于发挥产业园示范带动作用的建议县文体旅局针对我县民宿发展现状做了深入细致的调研,拟草《闽清县乡村民宿业管理办法》,并上报县政府研究通过。目前,已有4家民宿通过审批。同时,大力发展乡村旅游新业态。加快推动全县乡村旅游由传统的“食宿、观光”为主向“休闲、度假”转变,大力发展休闲农庄、乡村酒店、特色民宿、自驾露营、户外运动、养老养生、研学科考等乡村休闲旅游项目。

专此

主要领导:陈敏健 薛霖烨 卢庆林 卢敏

人:刘  

联系电话:18039834308

 

 

闽清县农业农村局             闽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闽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闽清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2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