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党委、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落实本级人大决议,统筹推进全镇经济发展、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生态文明、民生保障等各项工作,确保各项政策部署在辖区落地落实。
(二)负责镇政府各类会议、重要政务及民生活动的组织筹备、统筹安排,落实会议议定事项和上级工作部署,规范开展公文起草、审核、流转、归档等工作,保障全镇政务工作规范有序、高效运转。
(三)受理镇属单位、各村(社区)请示报告事项,核查研判并提出初审意见,按程序报批落实;常态化督查督办上级及镇政府决策部署、领导指示批示落实情况,统筹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交办、督办、答复工作。
(四)统筹协调辖区驻镇站所、企事业单位、村(社区)工作衔接,配合县级职能部门开展专项工作,妥善处置跨领域、跨村居综合性事务,凝聚工作合力,保障辖区各项工作平稳推进。
(五)围绕全镇发展重点、民生热点、治理难点开展调查研究,摸排辖区实际情况和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分析研判、建言献策,为镇党委、镇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六)负责全镇值班值守、应急处置和政务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向上级报送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突发事件、社情民意等重要情况,健全信息报送机制,保障上下信息畅通。
(七)统筹推进全镇政务公开、机关效能建设、政务信息化建设工作,规范政务公开流程和内容,整治机关作风、规范工作秩序,优化基层政务服务效能,提升政务规范化、透明化水平。
(八)牵头开展辖区基层治理、平安建设、信访维稳、安全生产、生态环保、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常态化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维护辖区社会和谐稳定。
(九)统筹落实就业社保、民政救助、医疗教育、文体养老等民生保障工作,健全镇村便民服务体系,指导村(社区)自治建设,做好普法宣传、国防征兵、双拥、民族宗教等基础性工作,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十)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梅溪镇人民政府设置9个内设及直属机构,具体职责如下:
(一)党建办公室
负责统筹全镇基层党建、意识形态、宣传思想、党风廉政建设和群团建设等工作;承担党委、政府日常综合事务,负责全镇党委、政府各类公文的起草、审核、流转、归档工作;负责全镇各类会议、重大活动的统筹筹备、组织协调、会务保障及材料撰写工作;落实机关日常运转保障工作,统筹推进全镇党建各项重点任务落地落实。
(二)社会事务办公室
负责办理辖区民政救助、养老服务、社会福利、残疾人保障、未成年人保护、社会工作服务、基层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和落实推进工作;统筹落实各项惠民利民政策,推进基层公益事业发展,健全民生服务保障体系,持续提升辖区公共服务水平。
(三)综治办公室
负责统筹全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信访维稳、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工作;牵头开展“平安三率”宣传提升、网格化服务管理、社会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落实辖区维稳安保各项任务,防范化解社会稳定风险,保障全镇社会大局平安稳定。
(四)梅溪镇财政所
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财税管理制度,负责全镇财政收支、年度预决算编制、资金拨付监管、国有资产管护等工作;统筹落实各类涉农补贴、民生资金发放工作,规范全镇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监督各项财政政策落地,保障全镇政务运转和重点工作资金有序保障。
(五)梅溪镇纪委、监委
负责全镇纪律检查和监察监督相关工作;监督镇村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依法履职、廉洁自律情况;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机关作风纪律督查工作;受理群众信访举报,依规依纪查处违纪违法问题,统筹推进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工作。
(六)梅溪镇综合行政执法队
负责统筹辖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依法开展人居环境整治、违法建设管控、市容秩序管理、安全生产、生态环保、涉农管理等领域日常执法巡查和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属地行政执法监管责任,规范辖区生产经营和人居生活秩序,配合上级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工作。
(七)党群服务中心
为全镇综合性党群政务服务平台,分设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便民服务中心负责整合辖区政务服务事项,开展一站式便民审批、业务咨询、代办帮办等服务,推进基层政务服务标准化、便民化;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落实退役军人优抚优待、权益保障、走访慰问、就业帮扶、拥军优属等各项服务保障工作。
(八)梅溪镇综合技术保障中心
负责全镇农业技术推广、农田管护、水利设施运维、防汛抗旱技术支撑等涉农水利保障工作;统筹推进乡村项目工程建设、基础设施管护、电力协调保障等工作;为全镇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基础设施提质升级提供专业技术保障和服务支撑。
(九)会计核算中心
严格执行国家会计核算制度和财经纪律,负责全镇机关、镇属单位及各村(社区)账务统一核算、票据审核、记账对账、报表编制工作;规范会计核算流程,严控财务支出审核,做好财务数据统计、档案归档、基层财务指导服务等工作,保障全镇财务核算工作规范化、标准化运行。
三、领导简介
根据工作职责及有关要求,现将领导班子成员简介及其分工公示如下:
黄 伟(党委书记):主持党委全面工作;
彭 飞(党委副书记、镇长候选人):主持政府全面工作,主管财政、审计等工作;
黄祖锋(人大主席):主持人大全面工作,分管征地拆迁、挂钩联系扶山村;
郑勇钿(一级主任科员):分管卫生健康工作,挂钩联系梅溪社区;
兰 静(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分管党风廉政、综治、信访维稳、机构编制、禁毒、司法(含依法治县、政府法制)、效能建设、老龄委、关心下一代、老体协、社会工作、安全生产、消防、应急、防灾减灾、智慧闽清(含12345)、招商引资等工作,挂钩联系榕星村;
董凌文(党委委员、副镇长候选人):分管工信企业、经济指标、发展改革、统计、财政、交通、通讯广电,挂钩联系云溪漫谷项目、梅埔村;
祝本伟(纪委书记):分管纪检监察工作;
林 忠(二级主任科员):挂钩联系海西天然气管网项目、里寨村;
林立武(三级主任科员):挂钩联系橄榄交易中心项目、石洋村;
黄艳云(党委组织委员):分管党建、组织、共青团、妇联、工会、乡村振兴等工作,挂钩联系塔峰村、桥东村;
许 敏(党委宣传委员):分管宣传、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农业农村、扶贫开发、村居“三资”监管、畜牧兽医、渔业、农村淘宝、阳光平台等工作,挂钩联系建兴村、新民村;
黄武松(党委统战委员):分管统战、宗教、侨台、水利(含防汛抗旱)、林业(含森林防火)、道安等工作,挂钩联系水口坝下工程指挥部、石湖村、石榴洋村;
刘谊鑫(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分管武装、民兵预备役、退役军人、双拥、环保、自然资源与规划等工作,挂钩联系樟洋村;
黄新勇(党委委员、梅溪派出所所长):分管防范新型诈骗等工作,协助分管综治、信访维稳、司法(含依法治县、政府法制)等工作;
伍燕梅(副镇长):分管环卫、物业管理、镇村建设、公用事业、人居环境、宜居环境(美丽乡村、传统村落)等工作,挂钩联系渡口村;
刘晶津(副镇长候选人):分管科技、文体、旅游、科协、教育、库区移民等工作,挂钩联系上埔村、新城社区;
张孟芬(副镇长候选人):分管抓促项目、绩效、机关、政务公开、党政办日常管理(含文字审核、公众号)、保密、档案、史志等工作,协助管理发展改革等工作,挂钩联系榕院村、北溪村;
方向清(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主持综合行政执法队工作,分管“两违”等工作,挂钩联系南泉村;
陈美容(党群服务中心主任):主持党群服务中心工作,分管民政、残联、老区、行政服务中心、市场监督管理、金融、气象、地震、红十字会等工作,挂钩联系钟石村;
吴书祥(综合技术保障中心主任):主持综合技术保障中心工作,分管电力、人社、劳动保障、新农保、新农合等工作,挂钩联系廷洋村。
四、地址、联系方式
地 址:福州市闽清县梅溪镇上埔村上埔853号
邮政编码:350800
值班室电话:0591-22332687
传 真:0591-22377068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令时(6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冬令时(10月1日至5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