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房地产行业管理、城市管理、环境卫生管理、市政公用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县人民政府的委托,起草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管理措施和规范性文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房地产行业、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全县的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立项论证、设计、施工等工作。
(二)承担监督管理全县房建和市政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责任;指导和管理全县建筑活动;指导和监督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的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城市建设和房地产开发等企事业单位资质核准与管理;监督指导工程建设标准及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
(三)承担全县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设监理、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和管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设施工程的抗震设防。
(四)负责全县城乡建设发展工作的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城市规划区的园林绿化工作;负责全县历史文化名城(含镇、村、居)的保护监督工作。
(五)指导全县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管理和小城镇试点工作,负责城市道路、桥梁、供水、节水、路灯、排水(排涝)、燃气、建设档案、户外广告和城市景观建设、污水处理、市容环卫、园林绿化等行业管理;组织、监督、指导环境卫生管理和城市管理工作。
(六)规范指导全县村镇建设,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
(七)负责全县建设科技管理工作,做好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工作;指导、参与全县危房改造工作。
(八)承担推进全县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订全县住房政策、住房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建立和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保障全县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指导监督公共租赁房的管理;指导全县县直公房管理,负责上报棚户区改造与安置房建设等工作。
(九)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十)负责拟订城市管理执法的政策和制度措施,指导全县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开展城市管理执法行为监督,组织查处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重大案件。指导协调全县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违法案件查处工作,组织查处有关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重大违法案件,协调解决跨区域违法案件调查处理。
二.机构信息
办公地址:闽清县梅城镇解放大街106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令时(6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冬令时(10月1日至5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邮编:350800
联系电话:22332148
传真:22339893
三.领导简介
1.林渊辉(四级调研员)
男,1968年9月出生,汉族,闽清上莲人,1991年8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在职大学学历。现任闽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级调研员(主持工作)。
主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行政全面工作。
2.陈兆钊(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主任科员)
男,汉族,1979年12月出生,闽清梅城人,1997年11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在职大专学历,现任闽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主任科员。
负责工程质量安全、工程勘察设计、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房建项目审查、机关财务审计、工程清欠牵头。
3.张宇坤(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主任科员)
男,汉族,1986年8月出生,江西南昌人,2013年1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在职研究生学历,农业推广硕士,现任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主任科员。
负责市政公用事业、园林绿化、城市更新、防汛、城建统计、市政项目审查、债券申报。
4.许安霖(党组成员、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二级主任科员)
男,1981年7月出生,汉族,闽清下祝人,2002年9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在职大学学历。现任闽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闽清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二级主任科员。
负责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燃气管理、防恐、住房保障、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
5.王旺(一级主任科员)
男,汉族,1976年8月出生,闽清省璜人,1997年10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在职大学学历,现任闽清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级主任科员。
负责安全生产、既有房屋结构安全、农村建房质量安全、危房改造、风貌管控、裸房整治、闽台乡建乡创等样板、村镇统计、规划评审、乡村振兴、城乡垃圾处理、环卫(垃圾分类)、城乡污水治理(含城区市政污水管网)。
6.刘拥河(二级主任科员)
男,1966年10月出生,汉族,闽清白樟人,1986年11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在职大学学历。现任闽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级主任科员。
负责城市供水、工程审批、营商环境、项目会审、统战、双拥、工会。
7.林祥金(三级主任科员)
男,1975年11月出生,汉族,宁德福安人,1999年4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在职研究生学历,工学硕士。现任闽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级主任科员。
负责路灯照明、房屋征收、棚户区改造、人防、机关支部。
8.张孔雄(县历史文化名街名村保护中心主任)
男,汉族,1971年8月出生,汉族,闽清省璜人,1998年2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在职大学学历。现任闽清县历史文化名街名村保护中心主任。
负责古厝保护、建筑业、工程招投标、工程造价、招商引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负责党建、文秘、机关事务、群团、信息宣传、文明创建、综治信访维稳、扫黑除恶、政务公开、城建档案、意识形态、党风廉政。
四.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负责人:曾志
联系电话:22332148
综合协调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信息、效能、政务公开、新闻宣传、教育培训、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审计、安全保卫和行政后勤等工作;负责督查督办工作,组织办理人大议案、政协提案、信访和机关效能投诉事项;负责机关党建、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综治维稳、群团及工会工作;负责局和直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调配及离退休人员报批与管理工作;负责综合管理城乡建设行业各项资金、专项经费,管理机关行政事业经费和专项资金;指导监督所属单位财务工作;负责全县建设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管理与监督等工作。
2.建筑业管理科
负责人:杨超
联系电话:22335734
指导和管理全县建筑市场;承担建筑业、房地产业统计工作;监督管理全县建筑施工、建筑安装、室内外装饰装修、建筑制品、工程造价咨询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等建筑业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和监督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监督管理;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的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监督执行;监督执行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负责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负责全县建筑业(含施工、监理、检测、商品混凝土、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和从业人员执业资格管理;开展城乡建设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协调本县建筑企业.房地产企业“外引内联”和开展县外工程承包、开展建设、建筑劳务合作项目等涉外事项。规范全县工程建设标准体系;指导和监督工程建设标准及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3.城市建设管理科
负责人:林文金
联系电话:22373309
贯彻实施国家、省、市有关城市建设、城市管理、住房保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城市建设、城市管理、市政公用设施行业建设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城市道路、桥梁、路灯、供水、节水、排水、燃气、管网配套、户外广告、灯光夜景及景观工程、园林绿化等行业建设管理和移交维护工作;指导城市管线工程建设;参与市政建设项目的计划制定、可行性研究、工程设计审查;负责公用行业特许经营管理工作;负责公用行业价格调整的报批工作;指导、监督公用行业的生产运行;指导、监督检查市政公用事业单位的规范服务工作;编制城市污水处理工程(含管道)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维护计划,推进城镇污水收集和处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市容管理、环境卫生、垃圾处理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负责有关城市管理公用基础设施建成移交后日常养护的监管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住房保障发展规划、住房制度改革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央、省、市有关保障性住房资金安排并组织实施;承担建立和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保障全县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指导监督公共租赁房的管理;指导全县县直公房的管理;负责全县物业服务行业管理工作;负责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监管等工作。
4.质量监督管理科
负责人:郑祥坤
联系电话:22375318
负责全县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国家、行业和地方工程建设标准的实施;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设监理、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拟订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和管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设施工程的抗震设防;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负责指导、监督全县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工作,负责全县建设工程涉及消防工程建设方面的质量监督管理。
5.村镇建设科
负责人:廖疆铃
联系电话:22332148
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村镇建设试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历史文化名镇(村)、传统村落、古庄寨的申报和修复工程指导工作,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配合推动城乡统筹工作。
6.行政审批科
负责人:吴艳
联系电话:62300851
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拟订行政审批工作依据、办理程序、业务流程、审核标准和规则并组织实施;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城市排水许可证、燃气经营许可证、燃气汽车加气站经营许可证、瓶装燃气供应许可证及其它事项的统一受理、办理和反馈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申请的收件和形式性审查工作,负责相关申请的出件工作,及时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承接省、市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综合协调局有关科室和所属事业单位规范开展行政审批的相关延续工作。
(二)直属参公单位
1.闽清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大队长:许安霖
联系电话:22335266
主要职责:受闽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闽清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的委托,承担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自然资源及规划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执法工作。
2.园林管理所
负责人:吴克镇
联系电话:22310837
主要职责:负责城区各类绿地的规划设计和实施,并督促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做好园林绿化工作;做好街心绿地、公园、广场及行道树的日常管理工作,并经常做好修建、施肥、卫生及抚育工作;协助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做好绿化规划、设计和实施工作;管好城区园林花木,发现破坏及损失协同城管及时负责处理;主动完成上级交付的各个时期的绿化任务,加大力度做好我县城区园林绿化工作。
(三)直属事业单位:
1.闽清县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中心
主任:江春勤
联系电话:22310837
主要职责: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住房保障发展规划、住房制度改革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央、省、市有关保障性住房资金安排并组织实施;承担建立和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保障全县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指导监督公共租赁房的管理;指导全县县直公房的管理;负责全县物业服务行业管理工作;负责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监管等工作。
2.闽清县房屋征收中心
负责人:谢善巧
联系电话:22332148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有关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补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参与拟定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报县人民政府批准;指导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调查登记并公布工作;拟定有关部门暂停办理房屋征收范围内的相关手续;拟定房屋征收决定报县人民政府发布;组织被征收人协商确定房地产评估机构;对征收补偿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对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宣传解释工作;负责房屋征收风险评估工作和房屋征收与补偿信访案件的办理工作;组织、实施房屋征收或依法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并对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单位进行监督管理依法受理违反《征收条例》的举报案件和违法行为,并核实处理;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收集、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负责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有关的其他工作;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3.闽清县建设工程消防审验中心
主任:黄小升
联系电话:22332148
主要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9号)等规定,开展消防审验工作;受理行政区域内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验、消防验收,以及其他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抽查;依法对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以及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负责对所承办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进行收集、整理和归档;受理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信息填报、服务业绩的审核,以及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信用评价和不良行为的信息录入;参与火灾事故原因调查及事故处理。
4.闽清县历史文化名街名村保护中心
主任:张孔雄
联系电话:22373996
主要职责:负责指导我县历史文化名街、名村、传统村落、历史建筑(具有保护价值建筑)和历史环境要素(有保护价值的古桥梁、古驿道等)的公布申报、规划编制、保护、修复、开发利用及管理职责,组织保护传承传统工艺的事务性、辅助性和技术性工作。
5.闽清县城乡环境卫生中心
负责人:杜昆
联系电话:22332148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关于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及环卫作业标准;承担城市环境卫生监督、城市卫生作业等事务性工作;负责征收城区商铺、机关、学校等单位的生活垃圾处理费;负责城乡环境卫生设施、设备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6.闽清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负责人:黄舵
联系电话:22373295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规章制度;指导和监督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闽清县工程造价信息,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协助市局负责对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和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执(从)业行为的监督检查,对已审批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及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实施批后跟踪监督;参与工程造价违法行为的调查取证;完成省造价总站.市造价站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福建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的闽清县县域内二次装修建设项目的报建编号审核;负责福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相关信用数据上传维护管理及县发改局布置的相关信用建设工作。
7.闽清县建筑文明安全监察站
负责人:郑祥坤
联系电话:22375318
主要职责:对全县报监的房屋市政工程安全文明进行监管。
8.闽清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负责人:郑祥坤
联系电话:22375318
主要职责:对全县报监的房屋市政工程施工质量安全进行监管。
9.闽清县路灯管理所
负责人:杜昆
联系电话:22373096
主要职责:负责城区市政路灯设施规划和编制工作;负责城区市政路灯设施的维护,确保城区道路照明设施的完好、运行正常;负责城区市政路灯设施的施工质量安全运行与维护的监督检查工作;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