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来源:闽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6-06-02 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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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机构职责

    (一)负责县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和重要活动安排,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议定事项。

  (二)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办理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中央、省、市直各部、委、厅、局、办发送县政府的公文。

  (三)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请示县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四)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对县政府决定事项和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县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县政府领导同志报告;负责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的协调督促、落实反馈工作;负责全国、省、市、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交办、督办工作。

  (五)根据县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组织协调县政府有关部门与驻梅单位、驻军等关系,对相关事项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六)根据县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组织有关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为县政府领导科学决策服务。

  (七)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县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厅报告重要情况。

  )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负责县政府文电运转、政务信息及机关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负责县政府外事日常工作。

  (十一)负责县金融管理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金融人才培训、交流和引进工作。

  (十)统筹规划、组织协调与指导全县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督促检查各乡镇及县直各单位机关效能建设和机关效能投诉工作,承担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负责县政府驻外联络处(办事处)的管理工作。

  十四)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县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职责

  (一)秘书科负责承办县政府全体会议、党组会、常务会、专题会等会务工作负责县政府审议后需报县委审定事宜的收集报送工作;负责县政府领导有关会议、活动的组织、协调、安排工作;负责县政府及办公室公文办理的复核、协调、管理;负责指导全县政府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负责办公室工作部署、情况汇报、工作总结等综合文字材料的起草工作负责县政府党组、县政府、办公室党支部、办公室印鉴的管理和使用;负责县政府领导、办公室的行政事务和后勤服务工作及机关事务管理方面的业务;负责县政府及办公室安全保卫、文电、机要、档案、保密、节能降耗工作;负责县政府值班应急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的值班工作情况;负责编写县政府大事记承担县政府及办公室报刊、内部资料的征订和分发工作;负责县政府领导、办公室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离退休干部、教育培训以及纪检监察等工作;办理县政府驻外联络(办事)机构方面业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其干部任免、调配等工作;负责县政府办公室OA系统运行维护工作;负责办公室资料管理工作。

  (二)县政府督查室负责督促检查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组织开展重大专项督查;负责督查并及时反馈上级领导及县委、县政府领导重要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负责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的协调督促、落实反馈工作;负责全国、省、市、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落实办理工作;督促检查县委、县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的办理工作;组织拟订督查工作制度和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办公室机关有关科室的经常性督查工作。

  (三)综合科负责组织起草县政府工作报告、县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文稿和县政府、办公室有关重要文件;组织编写闽清县基本情况介绍材料、重要年鉴资料等;根据县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组织调查研究,形成调研报告;组织草拟县政府年度、月度工作计划安排。

  (四)信息科负责县政府及办公室政务公开工作拟订全县政府系统信息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做好政务信息工作;健全、完善全县政府系统信息网络,组织开展信息工作交流和理论研讨,培训全县政务信息工作人员;编发《闽清政讯》等信息刊物;组织开展专题信息调研,为县政府领导同志提供信息服务;向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县委报送信息和专题报告;配合县政府新闻发布的相关工作;协调县直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新闻发布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全县历史性影像资料收集、整理和保存工作。

  (五)政策法规科与外事科。负责对县直各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提请县政府研究的政策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负责对报县政府常务会议审定的政策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承担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对外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对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签订的合同协议进行审核把关;负责对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其他重大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承办县领导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六)金融科。负责联系在梅各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和金融行业组织;指导、推进全县资本市场建设和发展;协调培育上市后备企业,指导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协调解决企业上市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推动企业直接融资;负责拟订县本级企业上市专项扶持资金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县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健全我县金融风险预警和突发事件处置机制,协调有关部门查处和打击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维护辖区金融稳定负责建立完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指导融资性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以及典当、融资租赁等具有融资性功能机构规范发展,开展监测评价

(七)效能督查科。负责监督、检查全县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落实办理县委、县政府领导有关效能建设工作的批示件和上级的转办件;负责县机关效能建设监督员的日常工作联系,定期组织监督员开展活动;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和效能问题的投诉;调查处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效能建设有关规定的行为;受理不服乡镇和县直单位效能建设工作机构对效能问题处理的申诉;组织、协调、督促乡镇和县直单位依据有关规定调查处理涉及本单位的效能投诉问题;对乡镇和县直单位机关效能投诉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八)农业农村科。负责办理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扶贫、林业、水利、库区移民、气象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工作。

(九)社会事业科。责办理公检法司、民政、国安、法制、信访维稳、残疾人事业、退役军人事务、国防动员、教育、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工作。

(十)城乡建设科。负责办理城乡建设管理、住房保障、交通运输、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工作。

(十一)发展改革科。负责办理发展改革、财政、统计、审计、自然资源和规划、国资、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科技、工信、行政服务、大数据、商贸流通、电子商务、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招商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工作。

(十二)效能综合科。负责综合、协调推进全县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负责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有关会议和活动安排;负责县机关效能的文件处理、信息、档案、保密、对外联系工作;负责县机关效能建设的宣传工作;牵头组织全县绩效管理工作;负责起草我县绩效管理实施方案,制定绩效管理目标及指标体系;负责对绩效管理责任进行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岗位,并对绩效运行情况进行定期分析、过程监控和自我评估,及时发现和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负责组织绩效考核牵头单位对县直部门和乡镇进行绩效考评。围绕年度绩效管理目标及指标体系,采取指标考核、公众评议、察访核验等方法,进一步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

地址:闽清县梅城镇西门街50号县政府办公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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