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路、水路交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全县公路、水路交通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负责全县交通行政执法工作;加强交通运输相关人才队伍管理建设,做好交通运输专业技术人才培养、管理和使用工作。
(二)拟订全县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交通运输总体规划;参与拟订并组织实施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承担公路、水路运输枢纽规划、建设和管理;统筹协调铁路交通管理。
(三)承担全县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依法负责全县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设计、招标投标、工程质量、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指导、督促公路、水路交通战备工程建设;承担县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的日常工作。
(四)承担全县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实施遗路、水路运输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指导公共交通、出租汽车、游般以及汽车租赁等工作;承担县治理公路和水上“三乱”工作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
(五)负责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六)指导全县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科技、教育工作。指导、协调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公路、水路交通运行情况,开展有关统计和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协调有关科技项目研究,指导全县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七)按有关规定对公路、水路项目立项、可研审批或核准提出行业审查意见;编制县级交通部门预决算草案并组织预算的执行,按规定负责交通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监督管理。
(八)负责协调、管理交通系统对外交流与合作。
(九)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信息
办公地址:闽清县梅城镇梅溪路29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令时(6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冬令时(10月1日至5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办公电话:0591-22332255
传真:0591-22312697
服务投诉、监督举报电话:0591-12328
值班电话:0591-22332255
三、领导简介
1.池守庄(党组书记、局长)
简历:男,汉族,1974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
主持交通运输局全面工作兼管财审科。
2.李世敏(党组成员、副局长)
简历:男,汉族,1967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
负责党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巡视巡察、组织人事)、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及日常管理、安全生产、防汛防台、机关效能(精神文明建设、机构改革、政务公开、离退休干部)、保密以及局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分管科室(单位):办公室、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所。联系县人大、纪委、组织部、宣传部。
3.余运桔(党组成员,交通运输保障中心主任)
简历:男,汉族,1974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
负责道路、水路运输行业管理、交通行业统计、招商引资、法治政府建设(含信用交通)、互联网+监管(含“双随机、一公开”)、民生渡口、局属企业管理以及局长交办的其它工作。分管交通运输保障中心、地方海事处、局属企业。
分管科室(单位):交通运输保障中心。联系闽运公司、公交公司、水口海事处。
4.黄平(三级主任科员)
简历:男,汉族,1976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
负责交通项目规划建设(含乡村振兴)、公路建设行业监管、交通建设质量监督、环境保护、高速公路、铁路(含轨道交通)、社会综合治理(反恐、扫黑除恶、信访维稳、平安建设)、工会、群团组织、公共卫生管理以及局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分管处室(单位):规划建设科、机关支部、质量监督部门。联系县政协、县委政法委、发改局、总工会、卫健局、闽清公路中心、县交建公司。
5.吴世勇(三级主任科员)
简历:男,汉族,1976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
交通运输保障中心三级主任科员,负责行政审批“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以及局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分管处室(单位):分管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科。
6.黄新秋(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简历:男,汉族,1970年8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
负责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扫黄打非、禁毒以及局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分管处室(单位):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白石坑治超站。联系县公安局。
7.郑子煜(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教导员)
简历:男,汉族,1995年1月出生,本科学历。
负责寄递物流以及局长交办的其它工作,协助分管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白石坑治超站。
四、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负责人:黎翔,联系电话:0591-22332255
负责机关党建及局机关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承担局机关文电、档案、保密、信访、维稳、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内部规章制度建设、人事编制、人才队伍建设、教育培训、群团统战、纪律检查、行政后勤、综合性文稿起草等工作。指导公路、水路交通行业有关体制改革。
2.财务审计科
负责人:方国林,联系电话:0591-22332255
负责局机关财务工作,监督指导直属机构财务工作;编制县级交通部门预决算草案并组织预算的执行,按规定负责交通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监督管理;会同办公室承担局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对局属单位国有资产实施监督管理;承担世界银行贷款项目的财务管理工作;承担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建设项目的审计工作;承担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以及风险管理的评审工作;承担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内部审计工作。
3.规划建设科
负责人:黄平,联系电话:0591-22332255
负责拟订全县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指导交通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对公路、水路项目立项、可研审批或核准提出行业审查意见。承担有关统计和信息发布工作。承担全县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设计、招标投标、工程质量、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的监管工作。承担联系、协调轨道(铁路)交通的具体工作。负责全县群养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的管理和维护。负责农村公路建设的管理工作。监督国道、省道标志标线设置工作。拟订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维护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权限内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工作。承担公路、水路运输枢纽规划、建设和管理。组织协调有关科技项目研究。组织交通建设项目中重大技术问题的审核,协调交通建设工程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公路防汛、防台风等抢险救灾与保畅通工作。组织拟定和实施全县国防交通战备规划计划和政策。组织、指导国防交通战备保障工作。承担国防运力管理有关工作,组织协调全县国防交通战备潜力调查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全县民用运力征用工作。主管全县国防交通战备物资储备工作,监督管理国防交通资金。承担国防交通战备工程建设的指导、督促等有关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管理国防交通战备工程设施、国防交通战备控制用地。组织国防交通战备科学技术研究及成果推广、应用等。指导全县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科技、教育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全县农村客运站建设工作。组织协调交通重大科技、信息化项目研究,负责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科技信息和知识产权管理工作。负责发展物流运输科技的配套工作。
4.交通运输和安全监督科
负责人:余运桔,联系电话:0591-22332652
拟订并组织实施公路、桥梁、水路安全生产政策和应急预案,指导有关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承担辖管通航水域交通管制、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污染防治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等工作。指导道路运输、辖管通航水域安全生产事故、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指导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组织、指导公路、水路交通行业执法监督检查,负责交通110联运工作。负责全县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和自主创新。负责全县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协调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公路、水路交通运行况。承担全县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工作。组织实施递路、水路运输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承担公共交通、出租汽车、游艇、轨递(铁路)交通运营、汽车租赁等的指导工作。承担公交线路、公路运输线路、营运车辆、运输场站等管理工作。承担车辆(不含拖拉机)维修、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动车(不含拖拉机)驾驶员培训机构和驾驶员培训管理工作。承担水路运输及其辅助性经营的监督管理。负责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的审核转报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重点物资运输与紧急客货运输。归口协调交通对台工作。
5.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科
负责人:吴世勇,联系电话:0591-22332255
承担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拟订行政审批工作依据、理程序、业务流程、审核标准和规则。按照规定权限,承担本部门进驻县行政(市民)服务中心行政许可及其它事项目的统一受理、理和反馈工作。综合协调局有关科室和直属事业单位规范开展行政审批的相关延续工作;承担局行政服务窗口工作。组织开展交通运输政策研究,起草有关政策文件、承担行政应诉工作、执法队伍建设等工作。
(二)下属单位
1.闽清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单位类别:副科级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副科级。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县有关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起草交通运输综合执法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组织开展辖区范围内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地方海事行政、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渔船检验监督管理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
(三)负责辖区范围内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相对应的安全监管工作,参与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和重大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四)承担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队伍的宣传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承担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人员的执法资格相关工作。
(五)受邮政管理部门委托开展辖区范围内邮政快递行业相关行政执法工作。
(六)承办县委、县政府及县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2.闽清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所
单位类别:正股级的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股级。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审核本县农村公路养护规划和年度养护计划,并上报审核审批;下达上级审批的年度养护计划。
(三)会同县财政局审核上报本县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年度资金计划;会同县财政局、审计局审计上报本县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年度资金使用。
(四)审批发布本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养护质量考评办法和激励机制;
(五)召开本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会议,举办本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活动;下达本县农村公路路况普查交通量数据的调查统计任务。
(六)组织论证审批本县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及较大水毁、抢修工程的技术方案或设计文件;组织验收本县农村公路完工的大中修工程及较大水毁、抢修工程。
(七)负责本县农村公路路政管理。
(八)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本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
(九)表彰、奖励本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