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桔林乡

来源:闽清县桔林乡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6-06-04 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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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构职责

(一)乡党委的主要职责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及本乡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2.讨论和决定本乡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研究讨论乡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重要事项。

3.领导乡政权机关、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加强指导和规范,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群团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充分行使职权。

4.加强乡党委自身建设和村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乡党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负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夯实党在基层的执政基础,确保党中央和上级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派驻乡镇机构的干部。负责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

6.领导本乡的基层治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生态环保、美丽乡村建设、民生保障、脱贫致富、民族宗教、安全生产等工作。

7.完成上级党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乡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

1.执行上级党委和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执行本乡党委和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农业、教育、科学、文化、旅游、卫生健康(计划生育)、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安全生产(含消防)、规划建设、医疗保障、生态保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退役军人事务、招商引资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负责完善权责清单制度工作。负责修订符合本乡实际的办事指南、工作规程,推动权责清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8.负责本乡综合便民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受审分离”政务服务模式,实现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一站式服务”、“一门式办理”,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9.负责本乡综合执法工作。承担依法赋予或委托的综合执法权,及时向县直相关部门通报违法行为,统筹组织协调派驻机构开展综合执法,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提升执法能力。

10.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党政内设机构

1.基层党建办公室

围绕乡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调查研究、搜集信息、综合情况、督促落实等工作。负责本乡党的建设、组织、宣传、意识形态、统战、精神文明、党风廉政、纪检监察等工作;负责印章管理、安全保卫、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后勤保障等日常事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电子政务、政务信息、政务公开、绩效考评等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离退休干部管理等工作;做好与上级部门单位联络,统筹协调联系本乡各单位、村居以及人武、人大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负责办理、督促人大代表建议、提案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村居相关人员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

2.社会事务和综合治理办公室

负责依法开展社区和农村基层政权建设;负责权责清单、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管理工作;负责物业监督管理相关工作;负责行政区域内的生态保护相关工作;协调监督管理教育、卫生健康、科技、文化、广电、体育、劳动保障、民政、交通、自然资源与规划、乡村建设、公用事业、退役军人事务、外事侨务、民族宗教、台港澳、双拥共建、革命老区、老干部、老龄、关心下一代、残疾人等相关工作。负责监督管理本辖区市容环卫、园林绿化等工作;做好开发建设项目的征地、拆迁、安置等工作。

负责宣传贯彻落实好党和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活动;负责研究落实综治维稳和反邪教工作的各项措施;负责协调管理信访工作;负责协调平安创建工作,承担网格化管理工作;负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法律服务工作,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确保社会稳定;按照职责分工承担社区矫正、社区戒毒等相关工作;联系协调公安、司法等部门。

3.农业农村和经济发展办公室(财政所)

负责统筹协调乡村振兴战略和扶贫等相关工作,负责农业、水利、库区移民、林业、畜牧兽医、粮食、交通运输、农村道路等建设管理监督;承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村“三资”监督管理、农民减负、宅基地管理等工作;承担农业投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承担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水土保持及河长制等工作;承担农业、林业、水利资源的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相关工作;承担农村水利工程建设、运行、管理及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

负责拟订经济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乡镇经济调查统计等工作;负责旅游事业发展、企业发展、产业发展、招商引资、大数据建设、市场监管、节能减排等相关工作;负责本辖区内安全生产等应急管理工作,承担防灭火、防台风、防汛抗旱、气象灾害防御、安全生产(含消防)、防灾减灾、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物资储备等应急管理具体工作。

负责本乡镇财政预算决算、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和乡、村财务会计工作;负责本乡财政票据使用管理与监督;负责监督检查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指导监督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负责对农民负担进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协调金融、审计等工作。

(二)事业机构设置

1.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

主要承担基层党建、村镇建设、科技教育、文体旅游、广播电视、卫生健康、医疗保障、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民政救济、优抚安置、民族宗教、自然资源、生态保护、退役军人服务等领域相关事务性工作;承担综合便民服务中心窗口的日常运行管理,为企业法人、党组织以及党员群众办事提供政策咨询、企业服务、便民生活、投诉受理等服务工作;指导协调进驻(延伸)综合便民服务中心集中办理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具体梳理编制乡镇权责清单;协助做好工会、共青团、妇联、计生协、残联、工商联等群众组织日常事务性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综合技术保障中心

主要承担农业(含渔业)、水利、扶贫开发、卫生健康、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应急救援、经贸发展、金融服务、信息数据等领域提供技术保障工作;指导村(居)委会做好相关工作;负责草拟村镇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具体组织编制实施村镇规划,加快推广村镇建设适用技术;协助开展农(水)产品质量监管、动植物疫病防控、林业、畜牧等相关工作;承担乡镇公用设施维护、乡村道路养护等具体工作。指导企业健全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等制度,协助做好辖区内安全生产相关具体工作;负责乡镇审计、年报具体工作,承办村级财务集中核算工作;负责经济社会调查统计等具体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3.综合行政执法队

统一行使法律、法规、规章等赋予本级人民政府的行政执法职权,承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赋予或委托本级人民政府的行政执法职权,在辖区内以本级人民政府的名义集中行使行政处罚及与之相关的行政监督检查和行政强制等权力;在职权范围内对农业(含渔业)、水利、建设、教育、文体旅游(含广电)、人口计生、劳动保障、交通运输、环境卫生、安全生产等领域实行综合执法,及时向上级相关部门通报辖区内违法行为,并接受业务指导和监督;建立健全与县级部门派驻机构行政执法协调配合机制,统筹组织协调公安、农业(畜牧兽医)、林业、生态保护、自然资源和规划、城市管理、市场监管、卫生健康、消防等派驻机构执法资源和力量开展本辖区相关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规范执法程序,强化监督管理和问责;配合做好县以上人民政府开展统一执法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领导简介

陈朝钦(乡党委书记):

主持:乡党委全面工作。

林旦旦(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主持:乡政府全面工作。

主管:财税、金融、审计、会计核算中心等工作。

联系县直单位:县财政局(含国有资产中心)、县税务局、县审计局、县委财经办等。

鄢雪锋(乡人大主席人选):

主持:乡人大全面工作。

分管:招商引资、交通运输、道安、机关、效能、便民服务中心等工作。

联系村:新光村。

联系县直单位:县人大、县招商办、县交通运输局、县道安办、县交建公司、闽运闽清分公司、县公路中心、县委办、县政府办、县效能办、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含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等。

谢振建(乡二级主任科员):

协管:教育、关工委、老龄、老体协、科技、科协等工作。

协助联系县直单位:县教育局、县关工委、县老龄办、县老体协、县科技局、县科协等。

陈其文(乡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分管:政协联络组、党务、社会工作、政法、综治、信访维“12345”诉求件、司法、乡村振兴、应急管理(含安全生产)、消防、灭火、防汛抗旱、气象等工作。

代管:党建、组织、人才、党校(许烨同志产假期间)。

联系村:四宝村(及槐林)。

联系县直单位:县政协、县委组织部、县委社会工作部、县委政法委、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委国安办、县委扫黑办、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信访局、县“智慧闽清”管理服务中心、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委乡村振兴办、县应急管理局、县防震减灾中心、县消防救援大队、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县气象局,县委组织部、县公务员局、县委老干部局、县委编办、县委人才办、县委党校、县直机关工委等。

郭丽丽(乡党委委员、副乡长人选):

分管:深化改革、绩效管理、发改(经济指标、抓促等工作除外)、营商环境、林业、水利(河湖长制)、库区移民、城乡供水一体化、电力等工作。

协管:财税、金融、审计、会计核算中心等工作。

代管:邮政通讯、妇联(许烨同志产假期间)。

联系村:汤兜村、宝湖村。

联系县直单位:县委深改办、县效能办、县发改局、县AI办、县营商办、县林业局、黄楮林管理处、县水利局、县库区移民中心、县水务公司、县供电公司、县财政局(含国有资产中心)、县税务局、县委财经办、县金融办、县审计局、县财审中心,邮政闽清分公司、电信闽清分公司、移动闽清分公司、联通闽清分公司、广电网络闽清分公司、铁塔闽清分公司、县妇联等。

刘浚(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分管:纪检、监察等工作。

联系县直单位:县纪委监委、县委巡察办等。

许烨(乡党委组织委员):

分管:党建、组织、人才、党校、邮政通讯、妇联、共青团、教育、关工委、老龄、老体协、科技、科协等工作。

联系村:桔林村。

联系县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公务员局、县委老干部局、县委编办、县委人才办、县委党校、县直机关工委、邮政闽清分公司、电信闽清分公司、移动闽清分公司、联通闽清分公司、广电网络闽清分公司、铁塔闽清分公司、县妇联、团县委、县教育局、县关工委、县老龄办、县老体协、县科技局、县科协等。

叶国进(乡党委宣传委员):

分管:宣传、精神文明、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工会等工作。

联系村:锡洋村、关山村。

联系县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文明办、县委网信办、县融媒体中心、县社科联、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县土地储备中心、县住建局、县总工会等。

谢善巧(乡党委统战委员):

分管:统战、宗教、工商联、侨务、对台、发改(经济指标、抓促等工作)、工信、统计、综合技术保障中心等工作。

联系村:后洋村。

代联系村:桔林村(许烨同志产假期间)。

联系县直单位: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县工商联、县贸促会、县侨联、县委台办、县委港澳办、县外事办、县发改局、县工信局、统计局、经开区管委会等。

刘南杰(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分管:武装、退役军人事务、双拥、人防、农业、供销、农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含新农保)、医疗保险(含新农合)等工作。

代管:共青团(许烨同志产假期间)。

联系村:伴岭村、高洋村。

联系县直单位:县人武部、县国防动员办、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双拥办、县人防办、县农业农村局、县供销社、县农机中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医保局,团县委等。

林铭桥(乡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分管:公安工作。

协管:政法、综治、信访维稳等工作。

联系县直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信访局、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委国安办等。

黄泽圣(副乡长人选):

分管:民政、文化、体育、旅游、党建办、保密、档案、史志、卫生、计生、残联等工作。

代管:教育、关工委、老龄、老体协、科技、科协等工作(许烨同志产假期间)。

联系村:尚德村。

联系县直单位:县民政局、县老促会、县文体旅局、县文投公司、县旅游事业发展中心、县文联、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保密委、县档案局(馆)、县委史志室、县卫健局、县爱卫办、县计生协会、县残联、县总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红十字会、县疾控中心,县教育局、县关工委、县老龄办、县老体协、县科技局、县科协等。

郑业海(乡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七级职员):

分管:两违治理、行政执法(含城管)、市场监管、食品安全、农贸市场、生态环境、人居环境(含垃圾分类)、环卫等工作。

联系村:温汤村。

联系县直单位:县治违办、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县渣土办、县市场监管局、县食安办、闽清生态环境局、县人居办等。

为保证工作正常运转,领导班子实行“AB角工作制”,即互为AB角的一方外出、开会、学习、请休假等期间,相应的另一方主动接替其分工及分管的工作。具体对应如下:

鄢雪锋与郭丽丽互为AB角;

谢振建与刘浚互为AB角;

陈其文与许烨互为AB角;

叶国进与谢善巧互为AB角;

刘南杰与黄泽圣互为AB角;

林铭桥与郑业海互为AB角。

以上分工未述及的工作事项及今后新增的工作事项,均以其联系的县直单位为准,相关部门部署的工作,分别由部门联系领导负责。

四、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闽清县桔林乡四宝村1号

办公电话:0591-22518001

邮政编码:350816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令时(6月1日至9月30日)8:00-12:00,15:00-18:00

冬令时(10月1日至5月31日)8:00-12:00,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