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池园镇人民政府

来源:池园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6-06-03 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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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上级机关的决策部署,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研究决定本区域内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领域事业发展的重大事项。

(二)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党对基层工作的领导和基层政权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进辖区内党建互联互动,统筹抓好辖区内新领域新业态新群体党建工作。

(三)加强党的宣传思想工作,推进精神文明建设。贯彻党的统战工作方针以及民族、宗教、侨务、台港澳等政策。 做好人大、纪检监察、群团和人民武装等相关工作。

(四)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发展水平,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优化投资营商环境,推动区域经济发展。

(五)负责农业农村、林业、水利等工作。服务“三农” 发展,指导农村经济发展,推进农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民增收。推动实施乡村振兴工作,深化完善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

(六)按照区域总体规划,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村镇建设规划。组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推进环境综合整治,改善生态环境。

(七)统筹协调社会事务,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教育、科技、民政、卫生健康、医疗保障、退役军人事务、文化体育和旅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工作。推进乡镇综合便民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公共服务体系,促进社会事业发展。

(八)建立健全财政财务监督管理机制,负责各级财政收支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经济社会统计和村级财务内审监督等相关工作。负责编报和执行财政预算,并向镇人大报告预算和执行情况。

(九)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和自治建设,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基层组织建设和管理工作。承担辖区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共安全等有关工作,强化信访和矛盾纠纷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十)承担辖区内村镇管理、应急管理等相关工作的组织领导、推进实施、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能,统筹协调派驻机构开展综合执法,建立健全联动执法机制。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实施辖区内相关行政事务的常态化管理。

(十一)完成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承办上级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任务。

二、机构信息

办公地址:闽清县池园镇池园村芝南路1号

邮政编码:350807

办公电话:0591-22432001

传真电话:0591-22438295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令时(6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5:00;冬令时(10月1日至5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三、领导简介

1.黄为端(党委书记)

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

2.许世龙(党委副书记、镇长候选人)

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分管财税、审计等工作。

3.陈容(人大主席候选人)

负责人大工作,分管乡村振兴、招投标等工作。

4.刘伟洪(一级主任科员)

分管民政工作,负责池园片区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建设。

5.陈明喜(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分管党的建设、应急管理(含地震)、信访维稳、司法、政法、人社、12345投诉平台等工作。

6.卢贤伟(纪委书记、监察组组长)

负责纪律检查和监察工作(含政务督查),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7.詹有观(一级主任科员)

分管交通、道安等工作。

8.黄爱花(二级主任科员)

分管农业农村(含农业统计)、扶贫、工会、畜牧兽医等工作,负责茉莉花产业基地建设。

9.张章珍(党委委员、副镇长候选人)

分管林业(含森林防火)、住建(含环卫、人居环境)、环保、市场监管、人防等工作,配合陈明喜同志分管应急管理。

10.喻步志(组织委员)

负责组织、干部、人才工作,分管机关(含保密、机要、档案、督查、绩效管理、效能建设、党史地方志)、社会工作、党校等工作,负责隔兜村党建点建设。

11.林腾(宣传委员)

负责宣传思想文化、意识形态工作,分管工业企业(含工业统计)、广播电视、商会等工作。

12.刘剑飞(统战委员)

负责统战工作,分管卫健、红十字会、侨台、工商联等工作。

13.黄勤灵(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负责人民武装和民兵预备役工作,分管退役军人事务(双拥)、水利(含库区移民)、抓促、发改(含科技、大数据、数字经济、社会信用)、电力通讯等工作。

14.黄勤辉(挂职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负责公安工作,协助分管信访维稳工作。

15.黄彩燕(副镇长候选人)

分管商贸服务业、文体旅游、老体协(老龄委)、老人会、关工委等工作。

16.陈锦(副镇长候选人)

分管团委、会计委托代理、消防、气象。

17.赵旭锦(综合技术保障中心主任)

负责综合技术保障中心工作;分管教育、科协等工作。

18.刘正舜(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负责党群服务中心工作,分管自然资源与规划(含两违)等工作。

19.张佳鑫(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分管妇联、招商等工作。

20.陈孟豪(三级主任科员)

协助张章珍同志分管市场监管(含质量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物价监督检查)等工作。

四、机构设置

(1)党政综合办公室(基层党建办公室)

负责人:陈佳 联系电话:0591-22432001

围绕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调查研究、搜集信息、综合情况、督促落实等工作;负责本镇党的建设、组织、宣传、意识形态、统战、精神文明、党风廉政、纪检监察等工作;负责印章管理、安全保卫、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后勤保障等日常事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电子政务、政务信息、政务公开、绩效考评等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离退休干部管理等工作;做好与上级部门单位联络,统筹协调联系本镇各单位、村居以及人武、人大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负责办理、督促人大代表建议、提案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村居相关人员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

(2)社会事务办公室

负责人:黄勤平 联系电话:0591-22432001

负责依法开展社区和农村基层政权建设;负责权责清单、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管理工作;负责物业监督管理相关工作;负责行政区域内的生态保护相关工作;协调监督管理教育、卫生健康、科技、文化、广电、体育、劳动保障、民政、公用事业、退役军人事务、外事侨务、民族宗教、台港澳、双拥共建、革命老区、老干部、老龄、关心下一代、残疾人等相关工作。负责监督管理本辖区市容环卫、园林绿化等工作;做好开发建设项目的征地、拆迁、安置等工作。

(3)社会综合治理办公室(综治中心)

负责人:汪炜钰 联系电话:0591-22432001

负责宣传贯彻落实好党和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活动;负责研究落实综治维稳和反邪教工作的各项措施;负责协调管理信访工作;负责协调平安创建工作,承担网格化管理工作;负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法律服务工作,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确保社会稳定;按照职责分工承担社区矫正、社区戒毒等相关工作;联系协调公安、司法、法院等部门。

(4)经济发展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

负责人:游敏 联系电话:0591-22432001

负责拟订经济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镇经济调查统计等工作;负责旅游事业发展、企业发展、产业发展、招商引资、大数据建设、市场监管、节能减排等相关工作;负责本辖区内安全生产等应急管理工作,承担防灭火、防台风、防汛抗旱、气象灾害防御、安全生产(含消防)、防灾减害、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物资储备等应急管理具体工作。

(5)农业农村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扶贫办公室)

负责人:李琳 联系电话:0591-22432001

负责统筹协调“乡村振兴”战略和扶贫等相关工作,负责农业、水利、库区移民、林业、自然资源和规划、镇村建设、畜牧兽医、粮食、交通运输、农村道路等建设管理监督;承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村(居)“三资”监督管理、宅基地管理等工作;承担农业投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承担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水土保持及河长制等工作;承担农业、林业、水利资源的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相关工作;承担农村水利工程建设、运行、管理及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

(6)财政所

负责人:王艳姗 联系电话:0591-22432001

负责本镇财政预算决算、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和镇、村财务会计工作;负责本镇财政票据使用管理与监督;负责监督检查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指导监督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负责对农民负担进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协调金融、审计等工作。

(7)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

负责人:刘正舜 联系电话:0591-22432001

主要承担基层党建、村镇建设、科技教育、文体旅游、广播电视、卫生健康、医疗保障、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民政救济、优抚安置、民族宗教、退役军人服务等领域相关事务性工作;承担综合便民服务中心窗口的日常运行管理,为企业法人、党组织以及党员群众办事提供政策咨询、企业服务、便民生活、投诉受理等服务工作;指导协调进驻(延伸)。综合便民服务中心集中办理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具体梳理编制乡镇权责清单;协助做好工会、共青团、妇联、计生协会、残联、工商联等群众组织日常事务性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8)综合技术保障中心

负责人:赵旭锦 联系电话:0591-22432001

主要承担乡村振兴、农业(含渔业)、水利、扶贫开发、卫生健康、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应急救援、经贸发展、金融服务、信息数据等领域提供技术保障工作;指导村(居)委会做好相关工作;负责草拟村镇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具体组织编制实施村镇规划,加快推广村镇建设适用技术;协助开展农(水)产品质量监管、动植物疫病防控、林业、畜牧等相关工作;承担本镇公用设施维护、乡村道路、养护等具体工作。指导企业健全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等制度,协助做好辖区内安全生产相关具体工作;负责本镇审计、年报具体工作,承办村级财务集中核算工作;负责经济社会调查统计、农业调查统计、人口调查统计等具体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9)综合行政执法队

负责人:张佳鑫 联系电话:0591-22432001

统一行使法律、法规、规章等赋予本级人民政府的行政 执法职权,承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赋予或委托本级人民政府的行政执法职权,在辖区内以本级人民政府的名义集中行使行政处罚及与之相关的行政监督检查和行政强制等权力;在职权范围内对农业(含渔业)、水利、建设、教育、文体旅游(含广电)、人口计生、劳动保障、交通运输、环境卫生、安全生产等领域实行综合执法,及时向上级相关部门通报辖区内违法行为,并接受业务指导和监督;建立健全与县级部门派驻机构行政执法协调配合机制,统筹组织协调公安、农业(畜牧兽医)、林业、生态保护、自然资源和规划、城市管理、市场监管、卫生健康、消防等派驻机构执法资源和力量开展本辖区相关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规范执法程序,强化监督管理和问责;配合做好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开展统一执法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