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区位于闽清县坂东镇,X127县道南侧,规划范围面积1.15公顷。
1、公示时间:2026年6月5日至7月5日。
2、公示意见反馈方式:公示期间欢迎单位和个人对规划提出意见与建议,意见应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反映,书面意见请邮寄到:闽清县坂东镇人民政府,邮政编码:350811;咨询电话:0591-22462315。
3、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4、当前图纸为示意图,方案以最终批复成果为准。
坂东镇人民政府
2026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