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关于《闽清县第八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的公示

来源:闽清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发布时间: 2026-10-14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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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对文物的保护管理,提升文物保护等级,经乡镇提交申报材料,文物专家现场勘察评估,同时征求了所在乡镇和有关部门意见,拟将溪峰岐庐、新壶新寨、上丰孔仁厝、秀环冬诚厝、朱山朱子祠文化遗址和源溪岭柄隔亭提升为闽清县第八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同时划定这六处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范围,现公开向社会公示。

公示日期:2026年10月14日至10月22日

县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将书面建议于公示期间寄闽清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地址:闽清县梅城镇西门街50-2号6楼闽清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办公室,邮编:350800,传真:22339528,邮箱:mqkjj123@163.com )。

附件:《闽清县第八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划定表》

 

 

闽清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6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