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总医院拟开展闽清县总医院门诊楼(旧法院审判楼)标识标牌制作安装项目设计、预算编制、预算审核服务采购工作,拟对上述3项服务进行公开询价,诚邀有能力提供相关服务的合格供应商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闽清县总医院门诊楼(旧法院审判楼)标识标牌制作安装项目设计、预算编制、预算审核服务项目
1.服务地点:闽清县总医院
2.服务内容:
为优化门诊楼(旧法院审判楼)的功能布局与导引系统,我院拟实施标识标牌制作安装项目,全面配置导向标识、科室门牌、楼层索引及安全警示等设施。目前需开展该项目的设计、预算编制及预算审核相关工作。
3.采购控制价:上述门诊楼(旧法院审判楼)标识标牌制作安装项目设计费用估算价为3500元;预算编制费用估算价为1000元;预算审核费用估算价为1000元。
4.服务要求:
报名供应商应具备相关专业资质。
二、报价供应商须提供以下报名材料(加盖报价供应商公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公司法人代表授权书;
3.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4.报价单;
5.服务内容响应、信誉、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函;
6.提供近三年(2023年-2025年)至少2个类似项目业绩合同复印件。(封面注明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材料均须加盖公章并密封递交,无论中标与否,报价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三、评标办法
本次采用最低价中标法,在满足资格要求和技术服务标准的前提下,选择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单位。若出现报价相同的情况,则采取随机抽球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四、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6年 9月 16日 17:30
提交(邮寄)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闽清县总医院后勤保障部
五、联系方式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闽清县梅城镇南山路30号
联系人:林主任
联系电话:0591-22337008
闽清县总医院
2026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