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总医院2027年度购电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来源:闽清县总医院 发布时间: 2026-09-04 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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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医院电力采购,降低用电成本,保障医疗工作稳定运行,闽清县总医院现对2027年度的售电服务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服务内容

1.项目名称:闽清县总医院2027年度购电服务项目

2.用电规模:根据医院过往用电数据及业务发展趋势,全年预计用电量约为500万千瓦时,实际用电量以每月电力结算数据为准。

3.服务周期:自2027年1月1日起至2029年12月31日止,共24个月,合同一年一签。

二、购电方案

1.报价要求:供应商需按市场化成交电价进行报价,报价应包含税费、服务费等所有相关费用,但不包含国家及地方规定的输配电价、政府性基金及附加。报价应包含项目所有相关费用。报价需明确列出每千瓦时的价格构成明细,以便清晰地核算成本。

2.结算方式:根据实际用电量,按照成交供应商报价进行电费结算。每月依据电力部门提供的电力计量装置采集并推送福建电力交易中心的实际电量为准进行结算。

3.配套服务:服务期间,供应商需提供配电房检测维修服务。

三、资格要求

1.独立法人资格: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售电资质:供应商须是具有售电资质的企业,经营范围明确包含电力销售、电力供应相关业务。

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询价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未被列入相关电力交易中心的不良信用名单。

4.财务状况: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5.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的技术服务能力。

6.不接受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四、报价供应商须提供以下报名材料(加盖报价供应商公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售电资质证明材料;

(3)公司法人代表授权书;

(4)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5)项目服务方案(含具体服务内容等)及项目报价;

(6)信誉、财务状况良好的声明函;

(7)提供近三年(2024年-2026年)至少2个售电服务业绩合同复印件,以证明其服务能力和经验。

(均须材料加盖公章并密封递交,无论中标与否,报价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五、评标办法

本次询价采用最低价中标法,在满足资格要求和技术服务标准的前提下,选择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单位。若出现报价相同的情况,则采取随机抽球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六、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1.提交起止时间:2026年9月4日起至2026年9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逾期递交的报价文件一律无效)    

2.提交(邮寄)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闽清县总医院门诊六楼后勤保障部

五、联系方式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闽清县梅城镇南山路30号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0591-22337008

 

闽清县总医院    

2026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