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就医便民服务,解决患者及家属、院内工作人员手机应急充电需求,提升医院服务品质,我院拟通过公开询价方式,引进院内共享充电宝便民服务项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诚邀符合资质、实力优良、服务规范的供应商参与本次询价报价,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内容
1.闽清县总医院共享充电宝收费服务系统:
整机通过国家 3C 强制认证,第三方 CMA 质检报告,符合《GB 4943.1-2022》《GB 31241-2022》移动电源安全规范。设备必须为全新正品智能共享充电宝机柜,支持免押金租借、扫码自助借还、智能断电保护、过载保护、短路保护,符合公共场所用电安全规范。机柜接口适配主流手机机型,设备运行稳定、故障率低,支持 24 小时自助服务。机身整洁简约,禁止投放低俗、医美、医疗、赌博、金融、色情等违规广告,宣传内容须提前报备医院审核,同意后方可展示。
2.采购控制价:
上述共享充电宝收费系统服务费用估算价为3000元/年。
3.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两年,一年一期,第一年考核合格后续签第二年。
4.设备投放地点:
投放点1:共享充电宝一体机,拟投放于门诊1层导诊台旁;
投放点2:共享充电宝一体机,拟投放于住院部1层大厅;
投放点3:共享充电宝一体机,拟投放于手术室等候区;
投放点4:共享充电宝一体机,拟投放于超声诊断中心等候区;
投放点5:共享充电宝一体机,拟投放急诊科1层大厅;
投放点6:共享充电宝一体机,住院部中心药房等候区。
实际投放点位数,以供应商和院方协商为准。
5.运维管理要求:
建立每月常态化巡场台账,定期清洁、消杀设备;充电宝容量衰减、外壳破损 24 小时内更换。供应商承担所有设备用电费用、维修费用、更换耗材费用,全程免费运维,不产生任何隐形收费。严格保护用户个人信息,不得采集、泄露、售卖用户数据,符合网络信息安全相关法律法规。
6.服务要求:
报名供应商应具备相关专业资质。
二、报价供应商须提供以下报名材料(加盖报价供应商公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2.公司法人代表授权书;
3.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4.报价单;
5.服务内容响应、信誉、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函;
(封面注明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材料均须加盖公章并密封递交,无论中标与否,报价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三、评标办法
本次采用最高价中标法,在满足资格要求和技术服务标准的前提下,选择报价最高的投标商为中标单位。若出现报价相同的情况,则采取随机抽球方式确定成交投标商。
四、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1.提交起止时间:2026年8月25日起至2026年9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逾期递交的报价文件一律无效)
2.提交(邮寄)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闽清县总医院门诊六楼后勤保障部
五、联系方式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闽清县梅城镇南山路30号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0591-22337008
闽清县总医院
2026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