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总医院现对应急队伍紧急医学救援演练物资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概况
1.服务地点:闽清县总医院
2.服务内容:
为切实保障应急救援、防灾减灾及突发险情处置工作顺利开展,充分做好应急物资储备保障,满足紧急救援工作物资使用需求,现对一批救援物资进行公开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具备供货能力的优质供应商参与本次报价,具体详见采购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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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闽清县总医应急队伍紧急医学救援演练物资采购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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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规 格 |
预购买数量 |
预算单价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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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户外猛火灶(煤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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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 |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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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充气帐篷1 |
面积:24平方米 |
1个 |
9300 |
Log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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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充气帐篷2 |
面积:30平方米 |
1个 |
9100 |
Log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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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指挥帐篷 |
面积:30平方米 |
1个 |
4800 |
Log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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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户外铝合金折叠桌 |
材质:铝合金 |
6张 |
4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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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大功率移动电源 |
1.支持太阳能充电、市电、车载充电 |
1台 |
9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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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伤情识别卡 |
绿(轻度) |
红 * 50个 |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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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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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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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采购控制价:上述应急救援物资费用估算价为40000元。
4.设备质量要求:
本次采购物资为应急救援专用物资,所有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安全规范,全新正品、无破损、无过期、性能稳定,满足应急抢险、救援作业、人员防护等使用要求。
5.供货及质保要求:
5.1.供货周期:成交供应商需在接到采购方供货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物资配送、交货验收工作,应急紧急情况下需配合采购方加急供货。
5.2.交货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闽清县总医院)。
5.3.质量质保:所有物资质保期不少于1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破损、故障等情况,供应商需免费更换、维修,承担全部费用。
5.4.供货物资需完好无损、包装完整,符合应急救援使用标准,验收不合格的物资,供应商需无条件退换。
6.服务要求:报名供应商应具备相关专业资质。
二、报价供应商须提供以下报名材料(加盖报价供应商公章)
1.凡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投标人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采购相关物资销售、供应等相关业务;
2.近三年内无重大质量纠纷、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信誉良好、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函;
3.产品参数要求提供所有证明材料,其中:大功率移动电源须提供产品有效 CCC 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型号与投标产品一致、且在有效期内);猛火灶须提供合格证复印件;帐篷须提供帐篷生产厂家有效的 ISO 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检测项目需包含:防水性能、阻燃性能、抗风性能、材质环保性,检测标准需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
4.分项报价单;
5.公司法人代表授权书;
6.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7.提供近三年(2024年-2026年)至少1个类似项目业绩合同复印件。
材料胶装成册,封面注明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材料均须加盖公章并密封递交(无论中标与否,报价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三、评标办法
本次采用最低价中标法,在满足资格要求的前提下,选择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单位。若出现报价相同的情况,则采取随机抽球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四、报价文件递交:2026年6月4日起至2026年6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3:00时至6:00时(逾期递交的报价文件一律无效)
提交(邮寄)地点:闽清县总医院住院部二楼设备科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0591-38689058
闽清县总医院
2026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