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商业总公司(含县二轻工业总公司)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闽清县 发布时间: 2026-04-27 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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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5年7月15日至9月3日,县委巡察二组对闽清县商业总公司(含县二轻工业总公司)开展了巡察,并于2025年11月5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总支部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县委巡察组对闽清县商业总公司(含县二轻工业总公司)开展巡察并反馈意见后,公司党总支及全体干部职工深刻认识到,巡察整改是检验政治站位的试金石,更是破解发展难题、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契机。党总支坚决扛起主体责任,以严的基调、实的举措推进整改,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履职实效。集中整改期内成效显著:一是通过主题党日、专题研讨等形式深化理论学习,规范党务、司务记录,杜绝学习走形走过场,切实筑牢思想根基。二是聚焦党建薄弱环节,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三是压紧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将其纳入年度计划和绩效考评,明确支部书记第一责任,定期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守牢思想阵地。四是强化廉政风险防控,聚焦人财物关键岗位,加强对下属企业店面招租投标等事项的现场监督,健全廉政谈话机制,开展针对性谈心谈话,筑牢廉洁防线。同时以整改促提升,推动完善企业经营管理机制,将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国有商业企业健康有序运营、维护企业和谐稳定的强大动力,切实以整改实效赋能企业高质量发展。

  公司党总支书记坚决扛牢第一责任人责任,以“头雁效应”引领整改走深走实。他深刻认识到,抓好整改是党组织负责人的政治责任,更是推动公司改革发展的重要抓手,带头凝聚起上下联动的整改合力。总支书记牵头抓总、靠前督办,全程主导整改工作。为推动整改落地,常态化开展督导检查,对滞后事项约谈责任人、倒逼整改提速。牵头清查国有资产、规范租赁流程,完成闲置资产招租;进一步推进我县国有商业企业改革,优化整合,节流增效,将三家企业人事及管理模式进行整合,化解企业借贷维持运转等问题,维护企业稳定。

  二、集中整改期内巡察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走过场”问题。

  问题1:未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

  整改进展情况:

  (1)制定《“第一议题” 制度实施办法》,明确学习流程、责任分工和督办机制;提前准备“第一议题”学习内容,以便会议时随时学习、研讨交流。

  (2)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在总公司党支部及下属企业在各类重要会议上,第一时间组织学习、研讨交流,并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措施。

  (3)建立长效机制,将“第一议题”学习落实情况纳入党建工作考核和日常督查,明确责任主体,确保制度刚性执行,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入脑入心、落地见效。

  2、关于“企业经营效益不理想”问题

  问题2:对新时代如何壮大国有资产思路不清,措施有限,开拓进取意识不强。

  整改进展情况:

  (4)组织企业管理人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国有企业的重要讲话精神及学习新时代企业管理知识,提高管理人员管理水平。推进国有商业企业改革,按照县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5〕209号精神,从2026年1月起,将县糖酒公司、县食品公司、县茶枳岭良种场三家企业整合管理,由县糖酒公司负责牵头具体管理,实行一套班子管理三家企业制度,县糖酒公司法人代表兼任县食品公司、茶枳岭良种场两家企业法人代表。

  (5)因历史遗留问题,按照改革方向,1997年后由于改革进入市场经济后,企业生产经营不适应,部分企业已关停和买断职工劳动关系。下一步将积极指导盘活闲置资产,推动有条件企业转型或合作开发,确保集体企业安定稳定。

  3.关于“执行绩效考核规定不严格”问题

  问题3:企业绩效考核走过场。

  整改进展情况:

  (6)总公司领导组织机关全体人员学习县委、县政府《闽清县2025年“奋勇争先”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梅委〔2025〕25号)文件精神,提高工作人员管理水平,举一反三,梳理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7)2025年12月3日司务会议研究,从2025年12月起调整工作岗位,总公司会计不再由下属公司会计兼任。

  问题4:超利分成核算流于形式。

  整改进展情况:

  (8)总公司领导组织机关全体人员学习县委、县政府《闽清县2025年“奋勇争先”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梅委〔2025〕25号)文件精神,提高工作人员管理水平。2025年9月16日召开司务会议,研究调整《2025年县国有商业企业绩效管理责任清单实施方案》。

  (9)梳理在下达下属企业主要经济指标文件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举一反三,约谈财务人员。

  (10)2025年11月10日巡察整改专题会议研究决定从2026年起取消超利奖。

  4.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存在差距”的问题

  问题5:理论学习贯彻落实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

  (11)深化理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2025年12月8日组织学习《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福建省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审读实施细则》《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福建省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等关于意识形态的刊物,以及坚持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核心内容,增强学习的系统性和深度。

  问题6: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制度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

  (12)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将意识形态工作列为每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定期分析研判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学习网络意识形态内容,加强微信群等网络平台的日常监管和内容审核,确保可管可控。

  问题7: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

  (13)压紧压实责任,凝聚工作合力。明确并细化党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干部考核;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风险。2026年初,分别与各支部、各企业签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

  1.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严实”的问题

  问题8: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一把手”未能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得不严。

  整改进展情况:

  (14)2025年11月18日成立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领导小组,将责任分解到岗、落实到人,形成 “一把手” 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与县国有商业企业改革发展、经营管理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

  (15)健全防控机制,筑牢廉洁防线。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点,制定2026年科室和个人风险防控清单,完善内控管理制度,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全过程监督,从源头上防范廉政风险。

  (16)完善下属企业人员管理制度,强化日常教育监督,定期开展廉政教育培训和警示教育,提升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意识;定期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专项督查,对下属企业进行常态化监督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2025年12月25日召开廉政警示教育会及2026年元旦节前“四风”问题督察,2026年1月22日召开专题党课,严守节日廉洁关。

  2.关于“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问题9: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

  (17)制定工作计划,加大频次深入细致开展监督检查;加强工作沟通交流,针对廉政风险较高岗位人员开展廉政谈话,定期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做好廉政宣传。

  3.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严格”的问题

  问题10:“厉行节俭,过紧日子”意识淡薄。

  整改进展情况:

  (18)强化思想教育,组织党员深入学习勤俭节约相关规定和初心使命要求,通过专题党课、案例警示等提升思想自觉。健全制度规范,明确党日活动、党支部换届等工作的经费使用标准,严禁违规安排用餐,推行活动方案和经费预算事前审批制。严格监督问责,定期检查活动经费使用情况,推动形成厉行节俭的良好风气。

  (19)学习《福建省省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闽财行〔2017〕33号),确保党建经费支出规范化,杜绝类似问题再发生。

  (20)于2022年整合办公场所,设立会议室,规范企业会务管理。

  (21)总支书记约谈相关人员,杜绝类似问题再发生。

  问题11:违规发放各类津补贴。

  整改进展情况:

  (22)组织学习相关文件规定,严格规范津补贴,杜绝类似问题再发生。

  (23)总公司领导找到相关人员,严肃指出问题存在的严重性,督促限期退还违规发放的各类津补贴。2025年11月17日巡察整改专题会议研究违规发放的各类津补贴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

  (24)事业人员重复领取的国有企业绩效管理奖励金35086元,相关人员已于2025年12月15日、12月16日退还;县二轻总公司工作人员违规发放补贴2200元,已于11月7日清退;多发放的值班补贴,已于2025年12月7日退还2572元,未退还的值班补贴2646元,正在积极催缴中;高温补贴已从2022年起取消;医药公司停薪留职人员已于12月31日退清伙食补贴10500元。

  4.关于“追缴欠款不力”问题。

  问题12:追缴欠款不力。

  整改进展情况:

  (25)约谈医药公司主要负责人,督促县医药公司加大追缴违规发放职称补贴力度,深入相关人员家中做好思想工作。

  (26)考虑到企业员工及企业退休人员普遍工资低,为了安定稳定,重新制定5年期还款计划,已收回第一期职称补贴金额6555元。

  (27)总公司负责人约谈相关人员,严肃指出问题存在的严重性,11月份起,停止垫付二轻总公司富余人员社保金及医保金个人部分,并制定还款计划,期限为3年。目前已于12月29日收回10000元。

  5.关于“财务管理不严格”问题

  问题13: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

  整改措施:

  (28)督促企业会计人员加强业务学习,杜绝类似问题再发生,并按规定按月计提折旧。今起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企业财务相关人员学习相关业务知识。

  问题14:挂账长期未清理。

  整改进展情况:

  (29)多数应付应收账款挂账为计划经济时期各企业经营中历史遗留的问题,经咨询专业会计师事务所,由各企业将应付账款上报总公司审批后冲账处理,应收账款5万元以下上报总公司审批后分批分期冲账处理,高于5万元的暂不作处理。经2025年11月26日巡察整改会议讨论研究,目前商业总公司其他应收款97837.17元、其他应付款464397.24元、应付账款767253.94元、借款120000元,二轻总公司应收款39597.59元已作账务处理。

  问题15:财务报销附件不全。

  整改进展情况:

  (30)督促企业会计人员加强业务学习,杜绝类似问题再发生,今起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企业财务相关人员学习相关业务知识。

  问题16:会计财务处理不规范。

  整改措施:

  (31)加强企业会计人员业务学习,从即日起,公司代垫的社医保个人部分作挂账处理。平时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杜绝类似问题再发生。

  问题17:个人应承担的费用由单位支付。

  整改进展情况:

  (32)督促企业会计人员加强业务学习,杜绝类似问题再发生,今起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企业财务相关人员学习相关业务知识。督促下属各企业限期收回未按规定由个人缴交的温暖工程医疗互助金。目前已收回温暖工程医疗互助金20900元。

  6.关于“国有资产租赁管理不规范”问题。

  问题18:租赁合同签订不规范。

  整改进展情况:

  (33)已全部整改到位。从2022年起,租赁合同由法律顾问审核把关后制定。系统内所有网点租赁都通过公开招租并公示无异议后,方可签订租赁合同。

  问题19:出租未签订合同。

  整改进展情况:

  (34)因2020年法人缺失情况下导致的问题,现加强合同签订规范管理,明确责任,严肃合同约定,杜绝类似问题再发生。

  问题20:租金收缴不及时。

  整改进展情况:

  (35)租金已全部收回。今后加强租金收缴管理,明确责任,严肃合同约定,杜绝类似问题再发生。

  (36)加强租金收缴管理,明确责任,严肃合同约定,杜绝类似问题再发生。督促企业会计人员加强业务学习,杜绝类似问题再发生,今起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企业财务相关人员学习相关业务知识。

  问题21:未收取租房押金。

  整改进展情况:

  (37)加强租金收缴管理,明确责任,严格履行合同约定,杜绝类似问题再发生。督促企业会计人员加强业务学习,杜绝类似问题再发生,今起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企业财务相关人员学习相关业务知识。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

  1.关于“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问题22: 议事决策制度不规范,未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整改进展情况:

  (38)由公司党总支部牵头,办公室及相关职能部门具体负责,依据《闽清县属国有企业管理办法》,紧密结合本公司业务范围、组织架构和管理实际,制定《闽清县商业总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办法必须明确事项范围、程序流程、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条款,确保制度可操作、可执行。

  (39)规范会议记录和纪要管理,如实记录讨论、表决过程和最终决定。

  2.关于“履行党建工作责任不到位”问题。

  问题23: 商业总公司党总支对下属各支部规范化建设指导不够有力。

  整改进展情况:

  (40)强化精准指导,梳理“三会一课”、支委会召开等工作标准,明确会议流程、记录要求、签到规范。通过专题培训、现场督导、一对一帮扶等方式,提升支部书记及党务工作者业务能力。明确支委会每月召开,“三会一课”全程规范记录、党员签到备案。将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纳入年度考核,对问题突出的党支部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对整改不力、屡改屡犯的支部书记约谈问责,推动下属支部组织生活标准化、规范化开展。

  问题24: 党内政治生活开展不严肃。

  整改进展情况:

  (41)规范党日活动流程标准,明确党日活动每月固定开展、主题鲜明,组织生活会前必须开展谈心谈话,收集意见建议;严格参会人数要求,确有特殊情况的须履行请假手续。强化指导督导,党总支会前审核各支部方案,会中现场监督,会后核查资料,重点检查谈心谈话记录、参会签到表等材料完整性。

  问题25:对部分支部换届工作指导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

  (42)强化换届前期指导,明确换届流程、候选人产生条件、投票选举规范等核心要求。通过专题培训、案例讲解等方式,提升支部换届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提前审核各支部换届方案,确保符合党章及上级规定。

  3.关于“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有待提高”问题。

  问题26:班子配备不全。

  整改措施:

  (43)根据县商业总公司实际情况,拟定方案上报县政府。方案正在拟定中。

  问题27: 组织人事管理制度不完善。

  整改进展情况:

  (44)根据《闽清县属国有企业管理办法》相关规定,2025年11月5日召开司务会议制定《闽清县国有商业企业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上坚持民主推荐、民主测评、任前公示等制度,在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大力加强监督,确保实施过程的规范和透明,进一步推进了干部选任工作的民主化和科学化。对人事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

  问题28:聘用非党员负责党建工作。

  整改进展情况:

  (45)组织学习党内工作相关规定,杜绝类似问题再发生。2025年11月5日召开司务会议研究,调整工作岗位。

  问题29:返聘和聘用程序执行不规范。

  整改进展情况:

  (46)2025年7月商业总公司办公室下发《关于规范返聘、聘用工作人员管理的通知》,并着手制定《闽清县国有商业企业聘用和返聘工作人员选人用人制度》,确保返聘、聘用工作人员规范化管理。2025年11月5日召开司务会议研究制定《闽清县国有商业企业聘用和返聘工作人员选人用人制度》,以文件形式下发各公司。

  (四)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方面

  1.关于“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够到位”问题。

  问题30:在落实巡察整改工作时,未按“四个融入”的要求整改,整改工作缺乏持续性,对上一轮巡察整改落实力度不够。

  整改进展情况:

  (47)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明确“四个融入”整改要求,“举一反三”杜绝类似问题再发生。持续落实上一轮巡察整改工作,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专题会议研究。

  (48)继续推进国有商业企业改革,按照县政府专题会议纪〔2025〕209号精神,整合企业管理模式,节流增效。督促食品公司、百货公司制定返款计划,食品公司2026年还款15万元;百货公司2026年还款3.6万元。两家企业已按还款计划执行中。

  2.关于“落实整改日常监督责任不够到位”问题。

  问题31:上一轮巡察报告指出纪检监察组派驻监督作用发挥不明显,开展廉政教育工作不严格。

  整改进展情况:

  (49)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指导力度,重点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及监督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开展监督指导,防范廉政风险;严格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多形式进行廉政宣传教育。

  3.关于“整改成果未持续巩固”问题。

  问题32:长效机制不健全,“举一反三” 不足,就事论事整改多,未将巡察成果延伸至同类问题排查,未通过上一轮发现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来规范制定企业薪酬管理等制度,本轮巡察仍然发现下属企业奖金补贴名目繁多,随意发放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

  (50)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明确“四个融入”整改要求,“举一反三”杜绝类似问题再发生。

  (51)加强企业规章制度的制定,严肃规范薪资及津补贴的审批审核规定。制定《闽清县国有商业企业薪酬管理制度》,确保薪酬制度合法化、制度化。

  (52)对各企业薪资奖金名目不规范、随意发放问题整改到位。对工资构成项目进行整合,考勤奖、工龄工资从2025年12月起取消;超利分成从2026年1月起取消。

  三、对持续整改的工作打算

  (一)紧盯剩余任务,靶向发力推进整改见底清零

  针对部分整改难度较大、涉及历史遗留问题的未完成任务的5个问题,公司深刻剖析根源,寻求整改方案。一是下属企业追缴欠款不力、违规发放津补贴及个人承担的费用由单位支付等3个问题,未完成原因是:企业职工普遍工资低,并且涉及此事的大多职工已退休多年,企业养老金待遇都很低,一时还款压力大。对此,综合企业实际情况和职工队伍的安定稳定大局,制定还款计划,将收款分期按比例收回,计划在2026年9月15日前完成;二是班子配备不全问题,原因主要是:商业总公司(含二轻总公司)因企业经营状况关系,目前只有退休职工及个别留守人员管理公司的日常工作。对此,商业总公司拟将情况汇报至上级部门,寻求解决方案,此项工作将在2026年9月15日前完成;三是在落实巡察整改工作时,未按“四个融入”的要求整改,整改工作缺乏持续性,对上一轮巡察整改落实力度不够。主要原因是:相关企业无主营业务,没有收入来源,企业间存在借贷维持日常运转。商业总公司将继续推进国有商业企业改革,整合企业管理模式,在确保全局安定稳定、不给财政压力的大局下,制订计划督促相关企业按时还款。此项工作将在2026年9月15日前完成。

  下阶段,我们将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对未完成事项逐一明确阶段性目标、责任人和具体举措,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动协调,破解整改堵点难点,对于需上级指导协调的问题及时主动汇报,确保所有未完成整改任务于规定时限内全部清零,坚决杜绝虚假整改、敷衍整改。

  (二)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拓展整改成果常态长效

  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定期开展整改“回头看”,重点核查党建规范、廉政防控、学习教育等领域整改成效,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检查、谈心谈话等方式,及时排查问题反弹隐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处置。针对需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将整改措施固化为制度规范,完善党务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监管等核心制度,构建“制度完善、过程严管、责任闭环”的长效治理框架。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和廉政教育,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和业务培训,把整改成果融入日常工作,转化为提升企业治理能力、推动国有商业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持久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22332212;通信地址:闽清县梅城镇北大路5-3号;电子邮箱:mqsyz.gs@163.com。

  闽清县商业总公司

  2026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