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研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名称
基公卫老年人体检DR入户检查外包服务
(二)调研目的
全面掌握当前市场上基公卫老年人体检DR入户检查外包服务的供应商资质、服务流程、技术水平、设备标准、报价体系及服务案例等情况,筛选符合基层公共卫生服务要求、性价比高、服务优质的潜在合作供应商,保障后续外包服务能够满足辖区内老年人DR入户体检需求,提升基公卫老年健康管理服务质量与效率。
(三)服务核心需求
1.服务对象:闽清县各乡镇辖区内65岁及以上老年人,重点覆盖高龄、失能、半失能、行动不便且无法前往固定体检点的老年群体,具体体检人数以实际需求为准。
2.服务内容:提供DR体检车入户检查服务,包括胸部正位片拍摄、影像数据采集,同时配合调研单位完成体检数据录入、归档,同步至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并通过质控,满足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
3.服务要求:严格遵循《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相关标准,确保DR检查结果准确、可靠;配备专业医护人员及合格设备,提供安全、便捷、人性化的入户服务,尊重老年人隐私,做好放射防护及医疗安全保障;按时完成体检任务,对检查异常者及时反馈至本人及辖区卫生院。
4.服务期限:拟服务周期为2年,由总医院统一招标,中标方与乡镇分院分别签订合同。合同采用一年一签方式,第二年根据第一年度合同履约情况、考核情况判断是否续签。
5.预算参考:780000元/年(预计2.6万人,最高限价:30元 / 人,含服务全部费用,无额外收费)。最终结算金额以各乡镇实际完成并通过质控的有效人数结算,需除外部分卫生院自行完成的检查量。
二、供应商参与调研需具备的条件
1.主体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医疗影像服务、健康体检相关内容,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
2.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移动式DR设备《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合格证,提供有资质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DR设备质量报告与工作场所放射防护检测报告;涉及医疗耗材经营的,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有资质均在有效期内。
3.人员要求:配备足够数量的专业从业人员,包括具备相应资质的放射医师或放射技师及专职驾驶员;放射医师需持有执业医师资格证及注册证,放射技师需持有放射技术资格证书及放射工作人员证,所有人员均需完成放射防护培训并取得合格证明,具备相应的从业经验,无不良执业记录。
4.设备要求:拥有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移动式DR体检车及配套设备,设备性能稳定、检测合格,能够满足入户体检的场地、环境及技术要求;配备完善的放射防护设备及应急救援物资,确保检查过程安全合规。
5.业绩要求:近2年具有移动式DR体检、放射诊疗相关服务业绩(需提供服务合同、验收报告等证明材料),熟悉基层公共卫生服务流程者优先。
6.信用要求: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列入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录名单,无重大医疗事故、放射安全事故及违法违规记录。
7.其他要求: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放射诊疗质量管理、医疗安全管理、患者信息隐私保护、设备车辆维护、应急处置等制度;能够配合调研单位的工作安排,及时响应服务需求,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调研。
三、调研资料递交要求
(一)递交资料清单(所有资料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按以下顺序整理装订,确保真实、合法、有效)
1.供应商基本情况说明,包括公司简介、组织架构、人员配置、设备清单(含移动式DR设备参数、数量、使用年限等)、服务流程及相关管理制度。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移动式DR设备《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合格证复印件、放射防护检测报告复印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如有)复印件。
3.从业人员资质证明复印件,包括放射医师或放射技师、驾驶员的相关资格证书、培训证明、职业健康检查记录等,按人员分类整理。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若委托代理人参与调研,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明确授权范围、有效期)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近2年相关服务业绩证明材料,包括服务合同、验收报告、甲方评价证明等。
6.项目服务方案,至少包含服务流程、放射防护方案、医疗安全保障方案、患者信息保密方案、应急处置方案、设备维护保养方案及工作对接承诺。
7.报价表(需明确单价、总价及费用构成明细,报价需符合市场规律,不得高于预算参考价,若报价高于预算则视为无效调研资料)。
8.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重大医疗事故及放射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
(二)递交方式
1.纸质资料:现场递交或邮寄送达(邮寄以收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2.电子资料:将所有纸质资料扫描整理为PDF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注明“基公卫老年人体检DR入户检查外包服务调研+供应商名称”,电子资料需与纸质资料一致。
(三)递交时间及地点
1. 递交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4月9日(工作日,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
2. 递交地点:闽清县总医院住院部二楼设备科,詹女士
3. 指定邮箱:mqxzyycgb@163.com
4. 详情请咨询项目需求部门,电话:0591-38680888 ,联系人:陈主任
注:本次市场调研及意向征集结果仅作为采购文件编制及采购控制价制定的参考内容,不做直接采购。最终经法定采购方式产生服务单位。
四、其他事项
1.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调研单位全称]负责解释;
2.供应商可在公告期内,携带相关资质证件预约前往调研单位了解项目具体情况;
3.若递交调研资料的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本次调研将延期开展,具体延期时间将另行通知。
闽清县总医院
202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