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建设,有效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根据《闽清县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经各非遗保护单位推荐,我局组织专家组评审及评审委员会审核,拟认定以下7位人员作为县级第五批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分别是闽清县池园陶瓷制作工艺传承人王代丁、闽清橄榄露手工制作技艺传承人陈其发、茶油焖鸭烹饪技艺传承人卓正东、蒋氏中医蛇伤疗法传承人杨一帆、梅埔黄氏风伤疗法传承人黄义炜、义窑青白瓷传统手工技艺传承人连益鑫、省璜香糟鸭制作技艺传承人陈细修。
现将推荐名单(详见附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天(2026年3月30日至2026年4月18日)。若有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来电或来信反映,书面反映情况应签署真实姓名,单位反映情况请加盖单位公章。
受理单位:闽清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联系人:章云婕 联系电话:0591-22312206
通讯地址:梅城镇西门街50-2号
电子邮箱:mqkjj123@163.com
闽清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6年3月30日
附件 闽清县第五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