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闽清县大乐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作为闽清牛拳县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无正当理由长期未履行保护传承义务;
2. 福建瓷天下旅游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作为闽清‘鼠船’交通习俗、闽清龙窑柴烧技艺县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未按规定开展保护、传承、展示等工作,已不符合保护单位资格条件。
经研究决定:拟取消上述3家单位对应非遗项目保护单位资格。现将闽清县拟取消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的名单(详见附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天(2026年3月30日至2026年4月18日)。若有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来电或来信反映,书面反映情况应签署真实姓名,单位反映情况请加盖单位公章。
受理单位:闽清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联系人:章云婕 联系电话:0591-22312206
通讯地址:梅城镇西门街50-2号
电子邮箱:mqkjj123@163.com
闽清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6年3月30日
附件 闽清县拟取消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的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