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闽清县供电公司的申请,因企业生产要求,现申请对位于闽清县梅溪镇的国网福建福州闽清县供电公司生产综合用房项目方案进行调整,调整主要内容为:1.建筑1-8层房间及功能空间调整;2.附属楼3F电力调度控制大厅兼供电服务指挥中心,楼板降板200mm。调整后的总平面布置方案及各项技术指标符合规划设计条件,我局拟同意该调整,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将该调整进行公示,公示日期2026年2月13日至2026年2月22日,公示期限内本项目利害关系人若有意见,应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申请。(联系电话22378289,联系地址:闽清县梅城镇溪滨路1号行政服务中心6楼,闽清县城乡规划服务中心,邮编350800)
附: 总平面图(调整前后)
一至八层平面图(调整前后)
附注:
1、若对本公示内容不明确的,可向我局查阅。
2、书面反馈(申请)意见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
3、书面意见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闽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2月13日

总平图

一层平面图

二层平面图

三层平面图

四层平面图

五层平面图

六层平面图

七层平面图

八层平面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