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市财政局 福州市民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老区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榕财社(指)〔2025〕141 号)精神,下达我县2026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老区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0万元,经研究拟将该项资金分配给桔林乡伴岭村,用于补助伴岭村横楼下至鱼连生产道路硬化及水沟建设。
闽清县民政局
2026年1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