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闽清县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闽清县委政法委 发布时间: 2025-12-31 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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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县委巡察组一组自2025年3月18日至2025年4月21日,对县委政法委开展了巡察,并于2025年7月1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县委政法委和县委社会工作部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切实推动整改工作落实。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成立中共闽清县委政法委员会(含中共闽清县委社会工作部)落实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部署推进整改工作。组织班子成员于2025年8月22日开展巡察整改专题学习研讨,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章程》、《巡视工作条例》和我省实施细则等党内法规精神进行专题学习和集中研讨,切实增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压实主体责任。巡察情况反馈会后,县委政法委于2025年7月31日制定《县委巡察一组巡察县委政法委(含中共闽清县委社会工作部)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围绕巡察反馈问题,列出问题清单、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完成时限等内容,确保责任落实到人。2025年8月27日、28日,县委政法委、县委社会工作部分别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全面认领存在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时间节点,确保整改取得实效。三是建立长效机制,深化成果运用。县委政法委、县委社会工作部坚持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将整改工作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紧密结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举一反三、深挖病灶,从根源上查摆剖析,积极从制度机制层面查病因、寻病根,着力推动“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统一。通过县委巡察组对县委政法委、县委社会工作部进行政治巡察,以及反馈问题的集中整改,广大干部的党规党纪意识明显增强,对工作进行了全面审视,工作“死角”及时得到填补,建章立制进一步完善,存在问题得到有效整治,全面从严治党得到更加充分的贯彻落实,进一步营造了全系统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县委政法委主要负责同志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全面部署,定期研究,抓牢巡察整改任务,有力有序推进巡察整改工作。主持召开民主生活会,代表领导班子深刻开展对照检查,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查摆剖析问题根源,要求责任领导及科室各负其责、协同配合,合力推进整改落实,保证整改工作的时效和质量

二.集中整改期内巡察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方面

1.关于“落实整改主体责任还有差距”的问题

问题1:主体责任认识还不够到位,对个别问题整改还未能做到一以贯之。

整改进展情况

(1)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巡察整改专题学习研讨会等相关会议3场,组织班子成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研究制定《县委巡察一组巡察县委政法委(含县委社会工作部)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研判分析重点难点,针对性提出举措,推动整改工作走深走实。

(2)充分利用委务会“第一议题”、三会一课、周例会等制度,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以及关于民主集中制、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的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加强理论武装。

(3)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组的监督指导,巡察以来接受派驻纪检组的监督和指导6次,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组列席委务会等重要会议,2025年以来召开委务会均严格执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

问题2:在整改过程中压力传导不到位,长效机制不够健全,部分问题未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

4制定《县委巡察一组巡察县委政法委(含县委社会工作部)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和整改工作台账,逐项明确整改措施、责任科室和完成时限。委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牵头整改问题,各科室负责人对照反馈问题细化分解任务,形成了领导带头、全员参与的整改工作格局。

5)全面梳理上一轮巡察整改不到位的问题,针对暴露出的制度漏洞和管理短板进行针对性补强,健全完善《县委政法委小额零星采购项目三方询价实施细则》《闽清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管理暂行办法》制度机制4个

6)整改负责科室总结本次巡察整改中的有效做法和经验,逐步融入日常党建、业务,推动平安建设、扫黑除恶、队伍建设等工作进一步规范化、高效化。常态开展自查自纠,充分利用周例会、办公室工作会议等形式开展工作阶段性自查总结32次,开展谈心谈话81人次,推动巡察整改常态长效。

2.关于“落实整改监督责任不够有效”的问题

问题3:纪检监察机构在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时,未将各级巡察监督发现的问题作为督查重点,有针对性的开展监督检查,在巩固拓展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方面做得不够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

7)督促县委政法委、县委社会工作部序时开展巡察整改各阶段任务。审查所提交的整改工作方案以及进展报告,提出相关修改意见。参加民主生活会、巡察整改专题会等有关会议,听取工作进展及下阶段工作计划,现场对整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或者意见建议,督促县委政法委、县委社会工作部如期完成巡察整改任务。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差距,推动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深入”的问题

问题4: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治理的重要论述不够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

8在8月22日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学习研讨会上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治理的重要论述,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巡察以来召开委务会6场,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对学习内容进行探讨交流并结合政法工作提出相关贯彻意见,切实推动干部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

9)加强园区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建设,充分发挥法学专家在服务企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职能,通过提供法律咨询、人民调解和普法宣传等方式为企业提供惠企安商法律服务,助力提升园区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和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目前已在白樟镇挂牌成立“闽清县白樟镇工业园区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

10)进一步深化社会治理体制改革,严格按照市法学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和法学专家咨询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充实基层法学专家队伍,推动乡镇基层服务站点建设。目前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已入驻16个乡镇综治中心,实现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入驻乡镇综治中心全覆盖。法学专家在基层服务站点开展法律咨询220次,形成法律意见书156份。

问题5:县综治中心发挥大中心作用,实现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和高效化解作用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整改进展情况

11)县综治中心整合资源形成合力,按照“五有”“五个规范化”建设标准科学设置引导受理区、多元化解区、指挥调度区,在显眼位置公布综治中心布局图和群众办事导引图,实现对群众各类诉求“一站式受理、一揽子处置、全链条解决”。

12加强对群众诉求的闭环管理,压实综治中心督办落实职能,加大对群众诉求办理程序、化解结果的跟踪掌握、全程督办,受理案件2246件,分流办理完成2220件,剩余26件正在督促办理。依托“榕易调”平台,实时动态掌握矛盾纠纷的来源去向、所处环节、是否按照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化“路线图”依法流转,做到“一案一码”、全程可追溯、全程皆留痕。平台2025年7月份试运行以来,综治中心充分运用巡察整改工作经验规范矛盾纠纷案件报送流程,共录入案件1043件,其中村提级到乡镇共12件,乡镇提级到县共7件,转办至同级行业部门46件。

13)坚持“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实行日常排查、集中排查、重点排查、条块排查相结合,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政法干警和网格员下社区、进网格,常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积极推进“四步十调”工作法落地,党员干部、网格员摸排利用系统上报矛盾纠纷1543件,已全部化解

14)召开综治中心规范化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业务培训会,邀请相关技术公司进行业务培训,行业部门经办、各乡镇综治中心及村居骨干等100余人参会,指导各乡镇对村居开展相关业务培训,共计20余场,提升基层工作人员综合素质,推动入驻部门特别是行业部门加强受理群众诉求、化解矛盾风险能力。

2.关于“履行职能责任有所不足”的问题

问题6:落实政治督察制度不够有力。

整改进展情况

15)完善政法系统党内监督体系,坚决落实政治督察制度,强化全面从严管党治警,根据市委政法委的统一部署,派员参加市委提级巡察闽清县公安局工作。抽取政法单位开展政治督察(县公安局当年度被确定为巡视巡察等对象的,原则上不作为政治督察单位),通过日常督察、专项检查、纪律作风巡查等多种形式对被抽取的县法院、县司法局开展政治督察,累计检查4次,发现问题6个,已督促责任单位全部整改到位。

问题7: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制度有短板。

整改进展情况

16)巡察以来组织各政法单位召开执法监督工作推进会2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重温“三个规定”的具体内容和有关要求,学习模范法官周春梅等拒绝请托过问、捍卫司法公正的先进事迹,切实增强贯彻执行“三个规定”的自觉和担当,做到“有问必录、应报尽报”,推动贯彻落实“三个规定”走深走实。

17)检查督导各政法单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工作开展情况4次,对“三个规定”填报内容、时效、注意事项等进行了再学习、再强调、再提醒,提高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填报的精准性、规范性和有效性,确保各政法单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到位,我县政法各单位累计填报“三个规定”记录130件次。

问题8: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在合力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做好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上还有差距。

整改进展情况

18)充分发挥“梅”好未来未成年人保护联盟作用,组织成员单位召开“梅”好未来未成年人保护联盟联席会议2场、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推进会、部署会5场,分析各阶段未成年人相关工作情况,针对突出问题研讨下阶段工作重点,多方形成合力同向推动未成年人相关工作落实。

19)重新调整法治副校长、综治副校长名单,扎实推进法治进校园,围绕校园欺凌、网络诈骗、文身危害等未成年人高发权益问题,开展专题法治活动100余场,覆盖师生5000余人次,持续优化法治宣传教育。联合多部门开展入校调研指导2次,深化在校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强化推动“平安校园”建设,用法治力量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

20)协调教育局及相关学校,统筹组织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关工委等“梅”好未来未成年人保护联盟成员部门入校开展以防欺凌霸凌、心理健康教育、电信诈骗等主题讲座、宣传活动102场,受众师生5000余人,走访重点关注学生80次,增设“学生欺凌举报箱”22个,有力推动解决校园欺凌问题。

3.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还有差距”的问题

问题9: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

21)县委政法委、县委社会工作部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开展集中学习,将做好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与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结合起来组织召开相关专题学习会3场,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不断提升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水平。

22)县委政法委推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与主责主业深度融合,坚持责任共担、业绩同考,构筑起层层传导、环环相扣的责任体系,共同守好网络阵地。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规范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累计审核签发54份闽清县委政法委信息发布审批单。县委社会工作部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与其他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全体干部筑牢安全防线,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微信公众号、工作群的监管,严格信息发布审核流程,确保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截至目前,在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均严格落实“三审三校”等制度。

23)县委政法委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要点和计划,明确领导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增强履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到实处,于2025年8月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总结2025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分析当前形势,研究部署下阶段工作,同时将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列入研究分析。社会工作部将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列为每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定期分析研判的重要内容,召开专题会议,总结2025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并对下一步工作作出安排部署,主要负责同志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动权。

问题10:意识形态阵地管理还有短板。

整改进展情况

24)严格落实“一会一报”制度,今年以来各类会议活动全部通过《会议活动和文字材料呈批单》申请报批。加强对网络阵地、新闻舆论阵地等意识形态阵地加强建设,运用“平安闽清”微信公众号、抖音号等新媒体平台,深度挖掘、积极宣传政法各单位工作进展动态和经验做法,全面反映我县政法工作取得的新成绩,展示平安建设新作为,通过“平安闽清”微信公众号发布图文信息54篇。

(三)聚焦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

1.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有力”的问题

问题11: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意识不强,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

整改进展情况

25)通过主要领导带头谈心、班子成员互相谈、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同志谈等形式,分级开展谈心谈话81人次。强化主动发现意识,了解不同人员、不同岗位干部职工思想状态,直击廉政风险隐患点,做到预防在早,预防在小。

26)组织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专题会2场、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专题学习会6次,提升干部履行“一岗双责”意识。紧盯重要节点,在五一、端午、国庆、中秋等重要节日前夕召开节前会议5场次,通报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组织观看《零容忍》《永远吹冲锋号》等警示教育片,引导党员干部守牢廉政底线。

问题12:执行退休干部在社团兼职相关规定程序不到位,存在未经批复先选举情况。

整改进展情况

27)组织县见义勇为协会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学习,深入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退(离)休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问题的通知》等文件工作要求,明确工作流程,确保在开展下一届换届选举时,严格按文件规定办理相关手续,逐层上报审批后再开展换届选举工作。发挥协会职能,为5名见义勇为人士在读子女成功申请2025-2026学年助学对象资格。

2.关于“监督执纪不够有力”的问题

问题13:监督方式不够丰富。

整改进展情况

28一是强化日常监督。列席县委政法委、县委社会工作部委务会7场、参加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2场、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专题会2场,通过强化监督指导,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督。将廉政谈话作为落实党内监督的重要抓手来抓好抓实,对县委政法委和县委社会工作部新入职的5名干部开展任前廉政谈话,进一步压实责任,传导压力,敲响党员干部廉洁履职警钟,督促其扣好履新的“第一粒扣子”。让党员干部时刻感受到监督就在身旁,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二是多形式开展廉洁宣传教育。常态化加强廉政建设,紧盯重大节假日等敏感节点,通过会议、微信群,不定期通报上级有关部门曝光的和发生在身边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20起,自行编辑廉政提醒短信1条,组织县委政法委和县委社会工作部全体干部职工观看警示教育片《行止有界》。通过加强廉政宣传,提醒党员干部严守廉洁底线,做到警钟长鸣

3.关于“作风建设不够有力,部分干部担当不足”的问题

问题14:对政法单位执法活动开展执法监督不够积极、主动。

整改进展情况

29)组织各政法单位召开2025年案件评查工作部署会,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已督促各政法单位对相关重点案件进行自查梳理,现已收集整理本年度相关重点案件评查清单并上报市委政法委。后续将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开展交叉评查、案件抽查等工作。

30)已要求县法院对2024年开展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专项检查整改工作中发现的7件未整改案件整改情况进行书面汇报,7件案件现已整改完毕。筹备开展2025年案件评查工作,发现政法单位案件评查中发现案件存在瑕疵、错误等执法司法问题时,提出纠正建议,督促其按时整改,并定期跟踪整改情况,确保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4.关于“廉政风险防范意识不强”的问题

问题15:内控管理不严,潜在廉政风险。

整改进展情况

31)修订完善《县委政法委小额零星采购项目三方询价实施细则》,后续三方比价项目均由工作人员通过“天眼查”“企查查”等平台进行严格企业资质审核,设立比价企业“黑名单”,将提供虚假信息、关联企业等行为企业“拉黑”,严格规范开展三方比价程序。

32)结合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专题会、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题学习会等契机,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文件,剖析部分违规典型案例,并组织相关项目经办开展廉政风险谈话,提升其廉政意识。拟组织对问题中8批次采购项目涉及人员开展批评教育,后续将进一步规范各类项目的流程、加强材料审核把关和内部控制管理,提升风险意识,杜绝类似问题重复发生。

问题16:财务制度执行不规范,存在附件不全或发票签字不完整等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

33)结合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专题会、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题学习会、巡察整改专题会、推进会等契机,组织干部职工学习财务制度及采购事项工作流程和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进一步规范工程项目建设全流程管理,提升防范项目领域各流程环节风险能力。

34)组织干部职工开展财务保险制度及报销流程业务培训,进一步规范差旅费报销、出差申请、差旅费报销标准及报销流程的填报、审核工作。加强对报销费用审核的把关,对会计凭证及其附件进行逐一核对,确保附件完整、合规。严格执行分管领导初审、财务人员复审、主管人员终审程序,确保审批签字齐全、附件完整、费用报销合法合规。

356名新入县委政法委不满1年干部职工开展业务培训,深入讲解《财务报销规范》,进一步规范新入职人员报销填报内容、流程。结合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专题会、节前会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题学习会等会议通报相关违规案例,提醒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签字即代表对业务真实性与合规性负责,避免“随意签字”。

(四)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方面

1.关于“领导班子建设有待加强”的问题

问题17:“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执行不到位,个别大额支出未经委务会议研究。

整改进展情况

36)完善班子议事程序,按照会前酝酿、会上集体决策、会后依据纪要执行程序,严格规范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实行“一事一议”,并邀请派驻纪检组参加会议,全程参与监督并提供指导,累计召开委务会研究“三重一大”事项14个。

37)规范委务会会议记录,做到会议记录规范、完整、准确,会后及时进行整理存档,妥善保管,形成会议纪要,财务各项大额支出严格按照纪要要求进行,对大额支出决策执行情况进行跟踪

问题18:县委社会工作部组织生活会制度执行不够严格。

38)已补充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暨民主评议党员会议记录中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内容12条。同时,进一步规范组织生活会制度,明确今后年度组织生活暨民主评议党员会议记录要求,做到原话摘录或精准概括具体内容。

2.关于“抓基层党建工作力度不够”的问题

问题19:支部换届选举不够规范。

整改进展情况

39)将《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章程》纳入支部系统学习计划并组织学习2次,党员干部能够清晰掌握从酝酿提名、候选人资格审查、选举实施到报批等全流程的关键环节和具体要求,理论素养显著提升。

40)下届换届选举工作通过严格按照既定步骤推进,并提前制定详尽的工作方案,每个阶段的任务、时间要求和责任人都有明确界定,将“支委会提出候选人”等以往容易产生模糊地带或争议的关键环节明确列入预案并严格执行,确保各项规定和要求落到实处。

问题20:对选优配强县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不够重视。

整改进展情况

41)坚持用好《福州市行业协会商会党建工作指导手册(试行)》,按照“管行业也要管党建”要求,推动行业主管部门切实履行业务指导、行业监管和党建工作责任,推进党建规范化。目前,县委政法委、县教育局已分别督促县见义勇为工作协会、县离退休教育工作者协会完成党组织负责人调整工作。

.对持续整改的工作打算

经过集中整改,县委政法委、县委社会工作部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下一步,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持续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成果,推动政法、社会工作事业迈上新台阶。一是持续加强政治建设,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二是持续抓好后续整改,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认真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紧盯不放,一抓到底,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以巡察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切实提高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三是持续强化成果运用,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坚持把巡察整改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将巡察整改成效作为推动社会工作高质量发展、增进民生福祉和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以实际工作成效检验整改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1-22332191;通信地址:闽清县梅城镇西门街50号;电子邮箱mqzfwbgsxx@163.com

 

 

 

                                 中共闽清县委政法委员会

                                   2025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