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闽清县林业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及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紧扣省、市林业法治工作部署和县委、县政府法治政府建设要求,扎实推进林业领域法治政府建设,为全县森林资源保护、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现将全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强化统筹部署,压实法治建设责任
局党组书记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督促班子成员依法履职,统筹引领全局法治建设。牵头制定《闽清县林业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局重点工作布局,与森林资源保护、林业审批服务、执法监管等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定期听取法治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关键领域重大问题,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二)深化理论武装,筑牢法治思想根基
作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聚焦领导干部“关键少数”,以“集体学+个人钻”双向发力筑牢法治根基。带头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相关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及重要学习用书纳入核心内容。2025年以来通过多种形式组织集中学法8次,实现班子成员学法全覆盖,持续提升依法决策、办事能力。同时,结合林业工作实际强化自主学法,重点深学《森林法》《行政处罚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业务法规,通过研读原文、剖析案例补足专业法治短板。始终带头尊法守法,严格执行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和合法性审查制度,全年主持召开党组会、局务会集体研究重大事项 29 次,重大决策均经法律顾问审核,确保于法有据、合法合规。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
(一)制度建设规范化,夯实法治基础
全面梳理林业行政执法权责,形成并公示闽清县林业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明确执法边界、规范执法流程,保障群众知情权与监督权。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配备执法记录仪3台,实现执法全过程记录;推广应用“福建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闽执法”平台,全年录入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案件信息 160 余条,实现执法全过程可追溯、数据可查询,执法信息化与规范化水平显著提升。
(二)政务服务高效化,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依托福建省网上办公大厅和林木采伐APP推进林业行政审批标准化、全程网办,严格落实行政许可清单管理,杜绝变相许可。对采伐人工商品林(蓄积不超过30立方米)等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全年办理告知承诺制业务122件;优化审批流程、明确办理标准,实现许可事项全程留痕、阳光透明,全年办理行政许可231件,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2次,强化许可事后监管。加强涉企执法服务与指导,切实为林业企业发展营造规范有序的法治环境。
(三)生态保护协同化,筑牢法治监管屏障
扎实落实生态省战略,持续完善“林长 + 警长”“林长 + 法院院长”“林长 + 检察长”协同机制,明确案件线索移交、复杂案件会商等制度,健全行政处罚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机制;以各类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认真核实行动中发现的违法线索,及时摸排日常巡护、群众举报、督查检查中发现的各类违法线索。截止目前,2025年度共查处林业行政处罚案件83起,案件涉及林地面积243余亩,全年累计案件处罚金额共计159万元,涉嫌刑事移送公安3起,有效震慑各类破坏森杯资源的行政违法行为。
(四)普法宣传精准化,厚植全民法治氛围
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闽清县林业局 2025 年“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计划》,结合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月、世界湿地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广泛宣传《民法典》《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打造“生态普法 + 科普宣传”融合模式。在第三十五届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期间,联合县法院、县检察院及黄楮林保护区管理处,在闽清县第三实验小学开展“守护飞羽精灵,共赴自然之约”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展示野生动物标本、解读典型案例、趣味知识抢答等丰富形式,发放宣传资料 5000 余份,覆盖学生 1500 余人次,让法律知识与生态理念深入青少年心中。2025年累计组织线下普法活动10次,发放宣传材料2万余份,执法办案中同步阐释依据程序,实现执法与普法有机结合。依托“学习强国”等平台开展常态化法律学习,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省、市、县法治培训 4 场次,提升业务法治实操能力。
三、存在的问题及根源
(一)普法宣传精准性不足。普法仍以发放资料、布设展板等传统方式为主,针对青少年、老年人等群体的精准化举措偏少,新媒体普法内容质量不高、传播力弱,方言普法覆盖有限。未能精准匹配不同群体学法需求;普法队伍缺少专业新媒体人才和方言骨干,创新能力不足;经费投入有限,制约特色普法活动开展及平台推广。
(二)非诉行政执行成效不佳。“责令恢复植被”等行政处罚决定落地成效欠佳,在涉林违法案件办理中,部分非法占用林地搭建物拆除、林地复绿工作推进滞后,被处罚人复绿承诺约束力不足,“处罚易、执行难”问题凸显。行政处罚执行流程未细化,与相关部门协同联动机制缺失;对被处罚人承诺履行情况缺乏刚性监督和惩戒措施,失信成本过低。
(三)执法队伍建设与技术赋能脱节。专业技术人才短缺,部分人员依赖传统经验,对新法规和技术工具掌握不足;无人机巡航、卫星图斑监测等技术应用不规范。培训重理论轻实操;技术应用缺乏配套细则,部门数据共享机制不健全,信息化与执法业务融合意识薄弱。
四、2026年工作计划
(一)深化法治理论学习,提升履职能力
构建分层分类学习体系,结合新施行的《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制定年度学法清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林业法律法规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内容,全年组织集中学法不少于6次,开展执法人员专题培训3次。强化案例实操教学,邀请公安执法人员、法律顾问开展涉林典型案例专题讲座2次,选取3-4件本地案例复盘研讨,提升运用法治思维破解难题的能力。
(二)强化协同执法,提升监管效能
立足2025年与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农业农村局、司法局等部门联合开展水质提升项目的协作基础,深化跨部门联动。严格落实“综合查一次”工作要求,全年参加跨部门生态保护联合督查不少于1次,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不少于3次;建立执法信息共享机制,全年移送涉林刑事案件不少于4宗,查处行政案件不少于100宗。
(三)打造精准普法品牌,夯实法治根基
聚焦林农、青少年、企业等群体制定差异化普法方案,全年开展“林业法治进乡村、进企业、进校园”活动不少于5次。创新普法传播载体,加强新媒体普法建设,微信公众号年度发布普法内容不少于2条,组建4人以上普法志愿服务队,开展志愿普法活动不少于4次。
五、其他需报告事项
在制度创新试点方面,牵头推进福林票改革,全程参与《闽清县福林票管理办法(试行)》(梅政办规〔2025〕5 号)起草、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等工作,该办法于 2025年7月29日印发实施,系全市率先推出的福林票管理规范性文件。办法明确福林票定义、六种类型及股权型与股金型分类管理模式,通过收益兜底机制破解林业资产变现难题,既契合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要求,又严格遵循依法行政流程,实现法治思维与改革创新有机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