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总医院现对便民医柜自助服务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闽清县总医院便民医柜自助服务项目
2.服务内容:
在院方指定位置安装便民自助医柜,销售第一、二类医疗耗材、卫生等产品,并提供日常相关运营服务(日常补货、清洁、售后服务),定期进行设备维护保养。投入自动售货机数量:6台(放置地点由院方指定)。
3.服务要求:
(1)成交后,供应商须做到定期补货,或接到采购人补货通知后于2天内补充货物,若供应商一年内超过5次未及时补货,院方可单方解除合作,供应商需对院方进行相应赔偿。
(2)成交后,供应商须做到定期维护(含设备维护、物品有效期检查等),或接到采购人维护通知后于2天内到场维护,若供应商一年内超过5次未及时履行该服务,院方可单方解除合作,供应商需对院方进行相应赔偿。
(3)供应商自助医柜内所售物品价格应不高于市价(周边药店售价)。
4.服务周期:两年
5.采购控制价:每年4200元,给付院方作为管理费、电费。
二 、资格要求
1.独立法人资格: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具备便民耗材自助医柜内物品销售的相关资质。
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询价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未被列入相关电力交易中心的不良信用名单。
4.财务状况: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5.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的技术服务能力。
6.不接受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三、报价供应商须提供以下报名材料(加盖报价供应商公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公司法人代表授权书;
(3)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4)报价单;
(5)自助医柜内所售物品清单明细(含售价);
(6)服务内容响应、信誉、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函;
(7)提供近三年(2023年-2025年)至少2个类似项目业绩合同复印件。
(封面注明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材料均须加盖公章并密封递交,无论中标与否,报价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四、评标办法
本次采用最高价中标法,在满足资格要求和技术服务标准的前提下,选择报价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单位。若出现报价相同的情况,则采取随机抽球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五、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5年 11 月 21 日 17:30 时
提交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闽清县总医院门诊6层后勤保障部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闽清县总医院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闽清县梅城镇南山路30号
联系人:吴主任
联系电话:0591-22337008
闽清县总医院
202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