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民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社会组织双随机抽查计划的通知

来源:民政局 发布时间: 2025-09-15 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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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社会组织:

  根据《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和关于印发《福州市民政局2025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现将《闽清县民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社会组织双随机抽查计划的通知》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组织实施。具体要求如下:

  一、监督抽查任务及内容

  按照《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规定,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年度报告、信息公开、内部治理、财务状况、业务活动等情况。全年随机抽查对象的总量应不低于对应事项检查对象的5%。具体抽查事项如下:

  1、本年度是否参加年检;

  2、本年度“期末净资产合计”是否不低于注册资金数额;

  3、年度财务收支情况是否向理事会报告;

  4、办公地址与登记地址是否一致;

  5、是否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

  6、是否依法进行税务登记;

  7、是否公开财务报告、审计报告;

  8、上一年度召开理事会是否至少两次;

  9、登记证书、印章、财务凭证是否规范齐全;

  10、是否在办公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登记证书;

  11、是否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

  12、是否按规定公开章程、组织机构、人员信息、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二、组织实施及工作要求

  1、检查工作由局分管社会组织的领导负责,社会组织负责人带队,按时做好数据的收集、统计、上报及信息公开;检查结束后,负责人写出检查报告汇总。随机抽查结果将在闽清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布。

  2、做好国家随机监督抽查任务与日常监督工作的衔接,将国家随机监督抽查作为日常监督工作量的一部分统筹安排。在执行随机抽查任务过程中,可整合其他日常监督检查事项,联合开展抽查。对同一检查对象,要在兼顾各专业需求的基础上争取一次性完成抽查事项,避免对检查单位造成不必要的干扰。发现违法行为符合立案条件的,要坚决立案查处,维护国家随机监督抽查的严肃性。

  3、除完成计划外,要结合工作实际,坚持问题导向,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执法工作。监督执法适用随机抽查的,应当采取双随机方式,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增强执法公正性。

  4、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执法检查人员发现问题的能力,对工作任务进展慢、完成率低、合格率异常等情况及时进行指导、督导。

  5、有关社会组织要根据检查内容认真做好准备。

  6、检查组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认真落实廉洁自律有关规定。

  三、及时公开和上报监督抽查结果

  在抽查任务完成后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抽查结果信息通过闽清县人民政府网站依法向社会公开。抽查结果信息包括:抽查未发现问题、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行政处罚、无法联系(检查时单位已关闭、行政执法文书送达不到未履行未结案等情形)等4类。未发现问题、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和无法联系的信息应当在抽查任务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信息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

  附件:2025年闽清县民政局社会组织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表

 

  闽清县民政局

  2025年9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