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市财政局 福州市民政局关于下达 2025年市级扶持老区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榕财社(指)〔2025〕69号)精神,下达我县30万元专项资金,经研究,拟安排20万元用于补助塔庄镇林洞村兰兜后面山至坂留圲道路硬化及村内路灯安装;安排10万元用于补助塔庄镇莲宅村村部周边损坏道路改造及部分村内道路拓宽。
闽清县民政局
2025年9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