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材料产业园云龙片区综合服务中心”总平面设计方案批前公示

来源:闽清县 发布时间: 2025-09-04 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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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材料产业园云龙片区综合服务中心

总平面设计方案批前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规定,现将“新材料产业园云龙片区综合服务中心”总平面设计方案进行公示。项目主要概况:项目位于闽清县云龙乡,项目总用地面积476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138.79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3116.14平方米,容积率0.65,建筑密度16.39%,绿地率34.83%。该方案各项规划指标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我局拟同意该方案,最终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为准。公示日期2025年9月4日至2025年9月13日,公示期限内本项目利害关系人若有意见,应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申请。(联系电话22378289,联系地址:闽清县梅城镇溪滨路1号行政服务中心12楼,闽清县城乡规划服务中心,邮编350800)

附:“新材料产业园云龙片区综合服务中心”总平面图

  附注:

  1、若对本公示内容不明确的,可向我查阅。

  2、书面反馈(申请)意见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

  3、书面意见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闽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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