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拟于2025年10月中旬召开闽清县管道天然气实施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及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听证会。根据国家发改委《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国家发改委2017年第7号令)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改委2018年第21号令)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员构成及名额
本次听证会设听证参加人15名。其中:消费者6名;经营者1名;与定价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1名,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其他人员7名。另设旁听席5名、记者席2名。
二、听证会参加人员产生方式
1.消费者参加人委托闽清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推荐;
2.经营者、与定价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委托闽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推荐;
3.专家、学者、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其他人员由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委托相关部门推荐或聘请;
4.旁听人员和记者自愿向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报名,按照报名先后顺序选取产生。
二、听证会参加人条件
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普通话表达能力和调查分析能力,能够按时全程参加本次听证会;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员同意公开姓名、职业、住址所在地等必要的个人信息。
三、报名方式
报名时应当填写参加人报名表并提交身份证或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其中由单位委派或推荐的,应当提交加盖该单位印章的委派书或介绍信。
消费者参加人可到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报名(地址:闽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一楼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旁听人员和记者可到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报名(闽清县梅城镇西门街50号),或者下载附表填写后发送至发改局邮箱a1013774673@163.com。
四、报名时间
2025年8月27日至2025年9月5日(工作日)
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传真):0591-22355307
特此公告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8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