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2月31日,市委巡察三组对闽清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5年3月2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县检察院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巡察反馈后,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关于巡察闽清县人民检察院党组的反馈意见问题清单任务分解方案》,针对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45个问题细化分解122条具体整改措施,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实行台账式管理、项目化推进、清单式销号,确保反馈的问题条条有整改、件件有落实。
党组书记坚决扛起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整改问题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聚焦巡察反馈指出的突出问题,特别是涉及司法办案、队伍管理等方面的关键事项,主动认领、带头整改重点难点问题28个。建立并落实“周汇报、旬调度、月通报”制度,定期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整改进展汇报,研究解决难点堵点问题,对整改事项全程跟踪、一抓到底,确保整改任务落地落实。
二、集中整改期内巡察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融入服务新发展格局成效还不够明显的问题
问题1: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还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2025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采取集中学习和专题研讨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学习研讨14场次,党组成员结合工作实际撰写个人研讨材料70篇次。二是持续深化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11次。
问题2: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益诉讼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2019年以来已到期的14件未通过验收的生态修复案件问题,对相关职能部门怠于履行补植复绿监管职责进行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发出磋商意见书,督促对受损生态进行修复。二是对14件未通过验收的生态修复案件逐案进行实地核查,目前完成验收5件,后续将持续跟踪督促整改情况。
问题3:服务发展大局主动作为还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涉企案件快速办理机制,设置涉企案件受理窗口,开辟“服务民营企业绿色通道”,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二是深化院领导挂钩联系企业机制,主动问计问需42次,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法治宣讲活动3场次。三是常态化开展挂案清理工作,特别是涉企案件的清理,保障企业轻装前行。四是吸收3名文物保护方面的专业人员担任技术调查官,参与解决办案过程中的专门性、技术性问题。五是强化与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在线索移送、信息共享、会商联络等方面形成合力,加强文物保护工作。六是完善涉台司法服务,揭牌成立涉台检察联络室、闽台融合法律服务中心,推进“一室多员”机制。
2.关于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存在差距的问题
问题4:案件侦查监督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侦查活动违法情形,发出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21份,纠正违法通知书4份。对监督整改不到位的案件向公安机关进行通报7次,并及时跟踪后续整改情况。二是强化案件审查力度,着重关注涉案同案人员未到案、未被追诉等关键情形,责成公安机关及时开展全面调查,2025年以来共追捕、追诉5人。三是于2025年5月召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联席会议暨公检法联席会议,共同研究解决刑事案件侦办过程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及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统一证据标准、执法尺度,提高案件办理质效。
问题5:案件审查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案件的审查把关,实行“双校三审”制度,2025年以来共审核案件157件,有效确保案件质量。二是加强对公安机关执法活动的监督,针对常见问题开展类案排查3次,发现问题及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4份。三是组织开展侦查监督案例研讨活动,选取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分析和讨论,总结经验教训,提高检察官在实际办案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问题6:案卡错报、漏报时有发生。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开展案卡填录专题培训,由资深检察官围绕案卡填报规则、易错点等展开深度讲解,提升案卡信息填录的规范性与准确性。二是聚焦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方面开展案件质量交叉互查3次,及时发现并纠正错误7件次。三是加强案卡信息填录的巡查,2025年以来发送流程通知书21份。完善监督与问责,对相关人员开展提醒谈话3人次。
3.关于未做好不起诉“后半篇文章”的方面
问题7:不起诉案件的违法所得处置不及时。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对涉案财物处置情况的审查,重点审查涉案财物处置是否合法合规、违法所得是否及时处理等情况。二是对目前仍提存在案的违法所得作出处理,并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对违法所得依法进行没收。三是加强与法院、公安、司法行政机关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对违法所得扣押、追缴、移交等问题进行研究磋商,推进违法所得处置工作。
问题8:行刑双向衔接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行刑双向衔接台账”,实现行刑衔接工作信息化管理。二是对税务机关已立案还未作出行政处罚的许某某虚开发票案,持续跟踪处罚情况。三是强化案卷管理,全面核查案卷要素完整性,确保案卷材料应归尽归,16件已提存违法所得的不起诉案件相关凭证均已附卷归档。
4.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不够严密的问题
问题9:平安闽清建设存在弱项。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对不捕、不诉案件的释法说理和风险评估,发现存在风险隐患案件1件,及时成立工作专班,由分管副检察长包案办理,协调落实属地单位责任,立足案件事实和证据材料,释明法理,最终该案件得以实质性化解。二是在“闽清检察”微信公众号发布涉众型经济犯罪典型案例2篇次,提高公众的风险意识和防范能力。
问题10:对未成年人保护力度还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关于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开展“督促监护令”工作的意见》,准确把握工作要求、适用条件等,2025年以来发出督促监护令10份。二是充分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涉案未成年人帮教,与社工组织签订涉案未成年人专项服务项目购买合同。
问题11:意识形态工作还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25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并将其作为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述责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二是召开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分析研判会,研究讨论意识形态领域新情况、新问题,并在各支部会议上进行通报。三是制定《闽清县人民检察院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并邀请县委党校老师围绕意识形态工作(含网络安全)进行专题讲授,提高网络舆情应对能力。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情况方面
1.关于“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问题12: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得不实。
整改情况:2025年6月,院党组与驻院纪检监察组围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召开专题会商会,持续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问题13: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先后召开全院干警大会、党组会传达学习上级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202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点。二是指定1名党组成员具体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压实“一岗双责”。
2.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治检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问题14:对干警监督措施未有效执行。
整改情况:组织全体检察人员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并开展家访活动、涉诉事项排查,加强对检察人员八小时外监督管理。
问题15:廉政风险防控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提高检察人员的廉政风险意识。二是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工作,排查出部门及个人(包含岗位调整及新入职人员)廉政风险点186个,提出针对性防控措施238条。
问题16:“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对“三个规定”填报情况开展执法督察,发现问题2个,整改2个。对2019年以来未消除“零报告”以及在2024年度出现“无需填报”情况人员开展廉政谈话提醒19人次。二是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坚持开展日常廉政谈话,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廉政谈话提醒61人次。
问题17:对离任人员从业情况监管不够。
整改情况:建立离任人员信息库,加强对退休人员从业情况监管,与2025年以来退休的1名干警签署离任承诺书,并协商相关职能部门对退休人员从业情况进行排查。
问题18:述责述廉不严肃。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福建省党的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工作意见》等文件,重申述责述廉报告的政治严肃性,并对相关人员开展提醒谈话1人次。二是2025年5月,召开2024年度班子成员述责述廉会议,会前要求领导干部紧扣工作实际撰写报告,杜绝空泛表述。
3.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职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问题19:巩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驻院纪检监察组于2025年4月召开组务会对相关人员进行警示教育,并开展案后回访和谈心谈话工作。
问题20:日常监督不够深入。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常态化廉政提醒谈话,主动约谈中层干部、新提任干警7人次。二是加强驻院纪检监察组与院检督办的协作配合,强化线索移送、信息共享等。
4.关于工作作风不够扎实的问题
问题21:文书制发不够严谨。
整改情况:一是实行“双校三审”制度,加强对法律文书的审核把关,确保法律文书质量。二是组织开展法律文书格式专题学习,确保法律文书准确规范。三是开展法律文书评查活动1次,共评查案件12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通报。
问题22:检察建议书制发质效欠佳。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调查核实工作,通过运用法律监督模型、无人机、实地走访等方式提高检察建议的精准性。二是对于监督中发现的同类问题进行类案监督,现已立案3件,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2件。
问题23:检察建议向“治理”延伸不足。
整改情况:针对发出检察建议后,部分洗车场所仍存在污水直排,未整改到位问题纳入水质提升法律监督专项工作部署,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整改,并开展“回头看”持续跟踪监督。
5.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问题24:报销培训费附件不全。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福建省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二是开展报销工作指导培训会,进一步提高报销的规范性。三是完善会计核算审核和监督,加强对报销材料的审核力度。
问题25:接待费列支渠道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直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的通知》。二是加强对接待费报销材料的审核和监督力度,落实多级审核制度,2025年以来接待费均按规范要求在业务接待费科目列支。三是对相关负责人开展提醒谈话1人次。
问题26:未及时清理专户。
整改情况:一是启动基建专户注销程序,目前已通过开户银行审查,待财政部门审核后,即对上述专户予以注销。二是开展单位银行账户排查,未发现其他长期未使用且无须再使用的账户。
6.关于干部福利开支不合规的问题
问题27:超标准发放午餐补贴。
整改情况:一是将留存在食堂账户的超标准补贴退回至单位银行账户。二是组织学习《闽清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关于加强机关食堂和工作午餐管理的通知》。三是加强审核和监督,2025年以来午餐补贴严格按照规定标准发放。
问题28:超范围开支工会福利。
整改情况:相关费用已全部清退。
(三)聚焦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方面
1.关于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的问题
问题29:“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闽清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会议议事规则》《闽清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会议议事规则》,并严格执行。二是驻院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党组会研究“三重一大”事项,确保决策事项落实落细。
问题30: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新修订的《闽清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会议议事规则》,确保有半数以上党组成员到会以及讨论和决定干部任免、处分党员事项由三分之二以上党组成员到会。党组会议讨论事项坚持民主集中制,表决实行主持人末位表态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
问题31:决策不够严谨。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以来党组会、检察长办公会均实行“议题准入机制”,严把会议议题会前审核,明确议定事项一经表决通过,不得随意变更。二是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规定,规范各类奖金发放。
问题32:民主生活会问题整改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一是重点围绕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及上级关于民主生活会的要求组织专题学习,增强班子成员严肃整改的政治自觉。二是对相关班子成员开展提醒谈话1人次。三是压实监督责任,对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问题整改严格审核把关。
2.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问题33:发展党员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发展党员流程,实行“双审核”制度,确保会议记录与档案材料的时间准确性、内容一致性。二是开展发展党员业务培训,提升党务工作者的专业素养。三是对相关人员开展提醒谈话3人次。
问题34:支部换届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党支部工作条例》,加深党员对支部换届选举程序和要求的理解,规范换届选举的流程。二是定期开展自查,重点检查换届档案、会议记录等资料完整性。三是对相关人员开展提醒谈话1人次。
问题35:组织生活会开展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支部委员会议,重点强调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度,规范开展流程。二是各党支部按照规范要求召开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并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三是统一会议记录格式和标准,指定专人做好党员大会记录。
问题36:“三会一课”记录不完整。
整改情况:一是对2019年以来的“三会一课”材料,开展全覆盖检查,针对未记录会议日期、审核人未签字等情况进行整改,并对相关人员开展提醒谈话2人次。二是强化责任意识,各党支部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工作,党支部书记审核签字。
问题37:谈心谈话存在同质化。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文件要求,对分管领导、中层干部、业务部门和综合部门普通干警等不同对象,确定谈话内容。二是组织召开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开展谈心谈话54人次,未发现存在内容雷同问题。
3.关于干部队伍建设不够优化的问题
问题38:检察官队伍结构不合理。
整改情况:优化检察官队伍结构,新入额2名40岁以下年轻检察官,检察官平均年龄下降1.7岁。
问题39:未严格执行检察人员分类管理。
整改情况:已将4名安排在综合行政部门的省聘书记员调整至业务部门工作。
4.关于干部担当作为还不够的问题
问题40:领导带头示范作用发挥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以来共对12件相对不起诉案件召开听证,其中院领导主持听证3场,占比25%。二是在听证过程中结合案件性质进行释法说理及法律宣传,提升检察工作质效。
问题41:缺乏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有效措施。
整改情况:制定《闽清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提振精神激励检察人员担当作为的实施意见》,有针对性地开展岗位练兵、业务培训4批136人次。
(四)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方面
关于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效不明显的问题
问题42: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履行不严实。
整改情况:党组书记带头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整改问题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针对此次巡察反馈指出的45个问题,主动认领重点难点问题28个,提出具体整改措施66条。
问题43:部分问题整改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人员开展提醒谈话3人次。二是制定《开展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的工作方案》,推动“党建红”与“检察蓝”融合发展。三是制定2025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支部理论学习计划,每月制定部门周学习计划,确保学习频次。
问题44:部分问题整改不够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推进卷宗归档“动态清零”,2025年以来发出归档提醒通知5次,向承办人发送首次归档提醒29次,发送第二次督办通知并抄送部门负责人5次。二是经摸排,2025年以来未存在个人累计超期3件以上、部门累计超期5件以上未归档的诉讼档案,未存在超期30天以上未归档的诉讼档案。
问题45:运用巡察成果不足。
整改情况:组织专人全面清查固定资产,对未入账的资产进行补录工作,并对相关人员开展提醒谈话2人次。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院党组将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强化政治统领,把牢正确方向。始终将党的政治建设
摆在首位,持续深入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将政治要求融入检察履职全过程、各环节,不断提升“从政治上看”的能力和水平。健全常态化政治理论学习与检察业务研讨融合机制,把巡察整改的政治成果转化为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的生动实践。
(二)注重常态长效,巩固整改成效。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并重,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不定期开展“回头看”,严防问题反弹回潮、隐形变异。对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紧盯节点、持续推进,确保抓到底、改到位。对权力运行、办案规范、廉政风险等巡察暴露的深层次问题,进一步健全机制、堵塞漏洞,推动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的长效治理格局。
(三)从严管党治检,淬炼过硬队伍。坚决扛稳抓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锲而不舍纠治“四风”。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加强对“关键少数”和重点岗位人员的监督,完善检察权运行内部制约监督机制。强化政治轮训与专业培训,全面提升队伍素能,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22351057;通信地址:闽清县梅城镇溪口大街195号闽清县人民检察院;电子邮箱:mqjcybgs@163.com。
中共闽清县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5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