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闽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好年华 聚福州”闽清县人才住房保障办法(试行)的通知》(梅政办规〔2022〕10号)、《闽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好年华 聚福州”闽清县人才住房保障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梅政办〔2024〕69号)文件精神,经初审、复审、县人才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会议研究同意,现将拟获得我县首批“好年华 聚福州”人才住房保障资格的赖建华等8户保障家庭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5年8月19日-8月25日(5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向县人才服务窗口反映情况。
公示电话:县人才服务窗口0591-62301068
来电时间:公示期间每天8:00-12:00,15:00-18:00
地址:闽清县梅城大街94号三层人力资源开发科
附件:首批“好年华 聚福州”人才住房保障资格人员名单
闽清县人才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闽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代章)
2025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