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立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闽清县教育局委托,拟对闽清县学校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进行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兹邀请符合本次征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征集。
项目概况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膳食经费管理工作的通知》(闽教财〔2025〕9号),闽清县教育局拟以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确定闽清县学校食堂食材配送项目入围供应商(上限7家)。学校作为采购人,依据实际需求在入围供应商中择优选择并签订配送协议,服务期限两年,实行年度考核、合同一年一签。所有采购活动须严格遵循国家、省、市及闽清县现行相关标准与规定。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FJLQ20250125
(二)项目名称:闽清县学校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三)适用本项目框架协议的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
采购包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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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乡镇 |
学校 |
学生在校用餐预估人数 |
1 |
梅城镇 |
福建省闽清县城关中学 |
33 |
2 |
闽清县城关幼儿园 |
4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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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闽清县实验幼儿园 |
3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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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闽清县实验幼儿园城北分园 |
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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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闽清县第一幼儿园 |
3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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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闽清县实验小学(闽清县实验小学附属幼儿园) |
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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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梅溪镇 |
闽清县实验中学 |
91 |
8 |
闽清县第二幼儿园 |
2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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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闽清县梅溪镇中心幼儿园 |
2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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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东桥镇 |
闽清县东桥初级中学 |
35 |
11 |
闽清县东桥镇中心小学(闽清县东桥镇中心幼儿园) |
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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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闽清县特殊教育学校 |
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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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下祝乡 |
闽清县下祝初级中学 |
27 |
14 |
闽清县下祝乡中心小学(下祝中心幼儿园)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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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云龙乡 |
闽清县云龙乡中心小学(闽清县云龙乡中心幼儿园) |
88 |
16 |
白樟镇 |
闽清县白樟初级中学 |
90 |
17 |
闽清县白樟镇中心小学(白樟镇中心幼儿园) |
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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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白中镇 |
闽清县白中初级中学 |
74 |
19 |
闽清县白中镇中心小学(闽清县白中镇中心幼儿园) |
2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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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闽清县白中镇中心小学(闽清县白中镇黄石幼儿园)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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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池园镇 |
闽清县第三中学 |
52 |
22 |
闽清县池园镇中心小学(池园镇池园中心幼儿园) |
114 |
|
23 |
闽清县池园镇中心小学(池园镇隔兜幼儿园)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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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闽清县池园镇中心小学(池园镇瓷都幼儿园)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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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闽清县池园镇中心小学(池园镇店前幼儿园) |
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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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上莲乡 |
闽清县上莲乡中心小学(闽清县上莲乡中心幼儿园) |
15 |
27 |
金沙镇 |
闽清县金沙学校 |
185 |
28 |
闽清县金沙学校 (闽清县金沙中心幼儿园) |
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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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坂东镇 |
闽清县坂东初级中学 |
265 |
30 |
闽清县文定初级中学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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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闽清县第二实验小学兰兰幼儿园 |
1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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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闽清县坂东镇第二中心幼儿园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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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闽清县坂东镇中心小学(坂东镇中心幼儿园) |
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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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闽清县坂东镇中心小学附属(坂西村)幼儿园 |
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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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闽清县坂东镇中心小学(塘坂小学附设幼儿园) |
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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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闽清县文定中心小学附属幼儿园 |
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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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塔庄镇 |
闽清县塔庄初级中学 |
70 |
38 |
闽清县塔庄镇中心小学(塔庄镇中心幼儿园) |
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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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闽清县塔庄镇中心小学(茶口小学附设幼儿园) |
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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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闽清县塔庄镇中心小学(七都小学附设幼儿园) |
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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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省璜镇 |
闽清县省璜初级中学 |
132 |
42 |
闽清县省璜镇中心小学 |
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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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闽清县省璜镇中心小学(闽清县省璜镇中心幼儿园) |
126 |
二、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
(一)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
(二)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
序号 |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1 |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
(1)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2)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注:供应商应按照征集文件附件格式提供。 |
2 |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
3 |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
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
4 |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
①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
5 |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
①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
6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
供应商须提供声明函。 |
7 |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
①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
8 |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征集人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
9 |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出具符合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具体格式详见征集文件第六章。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 |
10 |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
供应商需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有颁发新的食品方面许可证书的,应从其规定,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做出书面说明。 |
(三)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不接受
三、征集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
(一)征集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 7月 30 日]至[2025年 8 月6日](公休、节假日除外),每天8:3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如有变更详见征集(更正)公告。
(二)在征集文件获取时间内,潜在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立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规定的方式获取征集文件【获取地点及方式:获取征集文件方式:(1)现场办理的,可直接至代理机构办理书面登记手续,现场(办理)获取地点:福建立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523号福大怡山文化创意园北区3号楼101二层)。(2)采用邮件方式办理的,在福建立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官网“办事指南”《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注意事项(含登记表下载)》(http://www.fjlqzb.com/newshow.aspx?NewsID=3)下载《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表》,并将填写好的word文档(无盖章版) 、盖章版扫描件及转账凭证截图一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fjlqzb888@126.com),发送邮件后请电话联系代理机构前台(0591-63037991)办理】。
未获取征集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征集活动,不得对征集文件提起质疑。
获取征集文件后,征集人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征集人将通过网站发布更正公告,供应商应依据更正公告内容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照更正公告内容编制响应文件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三)征集文件售价:征集文件(纸质或电子)每套100元(含附件),若邮寄,另加50元特快专递费,征集文件售出一概不退。代理机构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地点、方式
(一)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 8 月 20 日 9 :00 ](北京时间),如有变更详见征集(更正)公告。
(二)响应文件提交方式、地点: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提交到福建立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523号福大怡山文化创意园北区3号楼101一层开标大厅),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温馨提示:由于交通拥堵,务请注意留足送交文件途中所需时间,避免迟到。】
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本章第四条载明的地点,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五、开启时间及地点:[2025年 8 月 20 日 9 :00 ](北京时间),福建立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523号福大怡山文化创意园北区3号楼101指定地点)。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征集文件、提交投标保证金及缴纳代理服务费的银行账户信息
获取征集文件、递交投标保证金、缴纳代理服务费账户 |
|
是否适用本项目 |
是 |
开户名称 |
福建立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招商银行福州鼓楼支行 |
银行账号 |
591910638210001 |
行 号 |
308391026261 |
八、征集人联系方式
闽清县教育局
地址: 福州市闽清县梅城镇西门街50号
邮编: 350800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 0591—22351586/22357672
福建立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523号福大怡山文化创意园北区3号楼101
邮编:350002
联系人:徐朕、曾佳、钱文星
联系电话:0591-63037665
获取征集文件联系方式:王女士0591-63037991
电子信箱:fjlqzb888@126.com
具体公告详见:
(1)工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2)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
(3)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此件主动公开)
闽清县教育局
2025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