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聚恒食品有限公司的申请,因企业生产要求,现申请对位于闽清县金沙镇前坑村的聚恒年产3亿个速冻面速冻深加工项目总平方案进行调整,调整主要内容为:1.取消原S1#、S3#、19#、20#、21#、22#楼;2.8#、9#、16#、17#、18#楼规划高度调整,尺寸及布局改变;3.8#楼、13#楼、15#楼取消连廊,尺寸改变;4.23#、25#、26#、27#楼面积细微调整;4.绿地面积及布局调整。5.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停车位布局及数量改变。调整后的总平面布置方案及各项技术指标符合规划设计条件,我局拟同意该调整,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将该调整进行公示,公示日期2025年7月24日至 2025年8月2日,公示期限内本项目利害关系人若有意见,应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申请。(联系电话22378289,联系地址:闽清县梅城镇溪滨路1号行政服务中心12楼,闽清县城乡规划服务中心,邮编350800)
附: 总平面图(调整前后)
附注:
1、若对本公示内容不明确的,可向我局查阅。
2、书面反馈(申请)意见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
3、书面意见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闽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7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