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司法局关于行政执法案卷抽检情况的通报

来源:闽清县 发布时间: 2025-07-22 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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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及《福建省司法厅办公室关于福建省2024年度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情况的通报》等文件要求,我局对照《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组织对各单位报送的案卷进行了检查。请各单位对照此次案卷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 举一反三,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案卷档案制作和管理。落实过程如有疑问,请联系县司法局法治督察科许曼婷、廖达,电话: 22310009。

 

附件: 行政执法案卷抽检情况

 

  

                                                                                                  闽清县司法局

                                                          2025年7月7日


附件:

行政执法案卷抽检情况

 

序号

单位

案卷名称

卷号

存在主要问题及整改意见

1

福州市闽清生态环境局

闽清信达陶瓷有限公司违反污染防治设施损坏未及时修复案

2024年度第00010号

1.结案审批表中承办人未填写结案意见;

2.案卷未装订。

1.“承办人结案意见”栏应当写明承办人员的结案建议,由2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签名并注明日期;
2.案卷应装订整齐无金属物。

2

福州市闽清生态环境局

福建省闽清云福陶瓷有限公司违反露天堆放固定废物未采取三防措施案

2024年度第00014号

案卷未装订

案卷应装订整齐无金属物

3

福州市闽清生态环境局

福州盛联兴陶瓷有限公司违反在线监控设备超期未验收案

2024年度第00012号

案卷未装订

案卷应装订整齐无金属物

4

福州市闽清生态环境局

福州嘉铭环保有限公司不如实标记设备、数据等异常情况案

2024年度第00016号

案卷未装订

案卷应装订整齐无金属物

5

闽清县交通运输局

尤溪县汤川全新养殖场货物运输车辆违法超限运输(车货总质量 超限)案

闽榕梅交执(2025)立字第27号

1. 立案审批表和结案报告中没有体现执法人员和负责人的签名;

2.备考表检查人未签名。

1.在立案审批表和结案报告中执法人员和负责人的签名应当采用手动签名;
2.检查人一般应由负责检查归档文件整理质量的人员签名,检查日期填写审核的日期。

6

闽清县交通运输局

福建长城渣土运输有限公司使用卫星定位装置不能保持在线运输车辆从事经营活动案

闽榕梅交执(2025)立字第7号

备考表检查人未签名。

检查人一般应由负责检查归档文件整理质量的人员签名,检查日期填写审核的日期。

7

闽清县交通运输局

福建闽清华晨交通发展有限公司不按规定的线路行驶案

闽榕梅交执(2025)立字第10号

备考表检查人未签名。

检查人一般应由负责检查归档文件整理质量的人员签名,检查日期填写审核的日期。

8

闽清县交通运输局

江西江龙集团帆顺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的案

闽榕梅交执(2025)立字第18号

备考表检查人未签名。

检查人一般应由负责检查归档文件整理质量的人员签名,检查日期填写审核的日期。

9

闽清县交通运输局

刘积镜未取得《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资格证》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案

闽榕梅交执(2025)立字第21号

备考表检查人未签名。

检查人一般应由负责检查归档文件整理质量的人员签名,检查日期填写审核的日期。

10

闽清县农业农村局

闽清县梅溪镇易丰农农资经营部有效成分或含量与登记批准的内容不符肥料产品案

梅农(肥料)罚2024〕1号

1. 缺行政处罚立案审批表、案件处理意见书、行政处罚结案报告;

2. 卷内的营业执照、农药经营许可证、身份证等复印件材料未备注“与原件核对无误”或相关表述字样,无核对人签名;

3. 卷内目录及页码填写不规范(页码未编);

4. 打印的现场照片未有执法人员和拍摄人签字;

5.缺卷内备考表

1.如该资料系电子平台中生成的,行政处罚实施机关应将有关资料下载打印后入卷;

2.卷内材料采用复印件的,应当备注“与原件核对无误”或相关表述字样,并由核对人签名确认;

3.卷内文件目录应当填写规范(页面需编码);

4.打印的现场照片应由执法人员和拍摄人签字,并向涉案当事人出示,由其签字确认,拒绝签字确认的,执法人员应注明情况;

5.补充卷内备考表

11

闽清县农业农村局

福州安迪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开办动物饲养场未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案

梅农(动监)罚〔2024〕3号

1.行政处罚立案审批表、案件处理意见书中承办人、行政机关负责人未签字;

2.行政处罚立案审批表执法机构负责人及机关负责人审批意见未明确;

3.卷内目录及页码填写不规范。(页码未编);

4.打印的现场照片未有执法人员和拍摄人签字;

5.案卷中处罚决定书卷号错误;

6.缺卷内备考表。

1.在案卷中行政处罚立案审批表、案件处理意见书中承办人、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签字

2.行政处罚立案审批表执法机构负责人及机关负责人审批意见处应当标明

3.卷内文件目录应当填写规范。(页面需编码)

4.打印的现场照片应由执法人员和拍摄人签字,并向涉案当事人出示,由其签字确认,拒绝签字确认的,执法人员应注明情况

5.案卷中处罚决定书卷号应为梅农(动监)罚2024〕3号

6.补充卷内备考表。

12

闽清县农业农村局

闽清昌民兴达兴农牧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赋码并销售的

梅农(动监)罚〔2024〕4号

1. 行政处罚立案审批表、案件处理意见书中承办人、行政机关负责人未签字;

2.卷内目录及页码填写不规范。(页码未编);

3.打印的现场照片未有执法人员和拍摄人签字;

4.缺卷内备考表。

1.在案卷中行政处罚立案审批表、案件处理意见书中承办人、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签字

2.卷内文件目录应当填写规范。(页面需编码)

3.打印的现场照片应由执法人员和拍摄人签字,并向涉案当事人出示,由其签字确认,拒绝签字确认的,执法人员应注明情况

4.补充卷内备考表。

13

闽清县农业农村局

陈木金涉嫌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经营农药案

梅农(农药)罚〔2024〕1号

1.行政处罚立案审批表、案件处理意见书中承办人、行政机关负责人未签字;

2.询问笔录制作不规范。(询问笔录中询问人、被询问人均未逐页注明日期);

3.卷内材料采用复印件的未加盖“与原件核对一致”的核对章;

4.先行登记保存措施中未体现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

5.案卷中未有结案报告或结案审批表。

6.卷内目录及页码填写不规范。(页码用铅笔写);

7.缺卷内备考表。

1.在案卷中行政处罚立案审批表、案件处理意见书中承办人、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签字

2.询问笔录中询问人、被询问人均未逐页注明日期

3.申请人提供的复印件应当加盖“与原件核对一致”的核对章

4.先行登记保存措施中须体现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5.案卷中须有结案报告或结案审批表

6.卷内文件目录应当填写规范。

7.补充卷内备考表。

14

闽清县农业农村局

闽清县兴旺农牧发展有限公司不如实提供与动物防疫有关的资料案

梅农(动监)罚〔2024〕2号

1.打印的现场照片未有执法人员和拍摄人签字;

2.卷内文件目录及页码填写不规范;

3.缺卷内备考表。

1.卷内文件目录应当填写规范。(页面需编码);

2.打印的现场照片应由执法人员和拍摄人签字,并向涉案当事人出示,由其签字确认

3.补充卷内备考表。

15

闽清县应急管理局

闽清县下祝李小娥烟花爆竹专营店变更经营场所未重新办理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行政处罚案

(梅)应急案〔2024〕1号

1. 卷内材料采用复印件的未加盖“与原件核对一致”的核对章;

2.处罚决定书中告知当事人救济渠道不完善。

1.卷内复印件须加盖核对章。

2.当事人不服行政机关做出的决定可以向闽清县/闽侯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6

闽清县应急管理局

闽清县坂东镇许赛花烟花爆竹专营店变更经营场所未重新办理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行政处罚案

(梅)应急案〔2024〕2号

1. 卷内材料采用复印件的未加盖“与原件核对一致”的核对章;

2.处罚决定书中告知当事人救济渠道不完善。

1.卷内复印件须加盖核对章

2.当事人不服行政机关做出的决定可以向闽清县/闽侯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7

闽清县应急管理局

福建省闽清华佳纸制品包装有限公司特种作业未持证上岗行政处罚案

(梅)应急案〔2024〕4号

1.卷内材料采用复印件的未加盖“与原件核对一致”的核对章;

2.处罚决定书中告知当事人救济渠道不完善。

1.卷内复印件须加盖核对章

2.当事人不服行政机关做出的决定可以向闽清县/闽侯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8

闽清县应急管理局

闽清县云龙乡翁秀明烟花爆竹店变更经营场所未重新办理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行政处罚案

(梅)应急案〔2024〕3号

1.卷内材料采用复印件的未加盖“与原件核对一致”的核对章;

2.处罚决定书中告知当事人救济渠道不完善。

1.卷内复印件须加盖核对章

2.当事人不服行政机关做出的决定可以向闽清县/闽侯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9

闽清县应急管理局

闽清县传兴燃料有限公司梅城加油站(负责人:吴智敏)销售散装汽油未登记行政处罚案

(梅)应急案〔2024〕6号

1.卷内材料采用复印件的未加盖“与原件核对一致”的核对章;

2.处罚决定书中告知当事人救济渠道不完善。

1.卷内复印件须加盖核对章

2.当事人不服行政机关做出的决定可以向闽清县/闽侯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

闽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毕道友未经审批擅自运输建筑垃圾行政处罚案

梅建行罚决字〔2023〕1号

处罚决定书、扣押决定书中告知当事人救济渠道不完善。

当事人不服行政机关做出的决定可以向闽清县/闽侯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1

闽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蒋维桂未经审批擅自运输建筑垃圾行政处罚案

梅建行罚决字〔2023〕2号

1. 卷内备考表有涂改;

2.处罚决定书、扣押决定书中告知当事人救济渠道不完善。

1.卷内备考表的涂改处须盖单位章

2.当事人不服行政机关做出的决定可以向闽清县/闽侯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2

闽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严祖泉未经审批擅自处置建筑垃圾行政处罚案

梅建行罚决字〔2023〕3号

处罚决定书、扣押决定书中告知当事人救济渠道不完善。

当事人不服行政机关做出的决定可以向闽清县/闽侯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3

闽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薛剑将建筑垃圾交由无准运资质的企业或者个人进行运输行政处罚案

梅建行罚决字〔2023〕4号

1. 文书档案号名称与行政处罚决定书名称不同;

2.处罚决定书、扣押决定书中告知当事人救济渠道不完善。

1.文书档案号名称与行政处罚决定书名称应当一致;

2.当事人不服行政机关做出的决定可以向闽清县/闽侯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4

闽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闽清友富液化气有限公司坂东供应站违规使用不合格气瓶转充燃气行政处罚案

梅建行罚决字〔2023〕5号

处罚决定书、扣押决定书中告知当事人救济渠道不完善。

当事人不服行政机关做出的决定可以向闽清县/闽侯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