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因公路改线,原国道G316雄江镇梅台村至梅雄村部分路段已不具备车辆通行功能(路段详见附件),并已移交县级地方政府,现按照公路管理职责,予以永久性停止使用。废弃路段涉及的土地按照土地管理有关法律及行政法规执行。
特此通告
闽清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