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因公路改线,原县道雄白线(编号:X121350124)白樟镇白云村段(原桩号K27+150-K27+740)公路已不具备车辆通行功能(路段详见附件),现按照农村公路管理职责,予以永久性停止使用。上述路段涉及的土地按照土地管理有关法律及行政法规执行。
特此通告
闽清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