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采伐利用与生态保护的矛盾,实现“生态得保护,林农得利益”的目标,闽清县政府决定开展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赎买任务:年度赎买任务2000亩。
二、赎买范围:优先赎买闽江干流、黄楮林保护区、水口库区等国家级区位的商品林,古田溪一重山、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保护小区、环城一重山及重要交通干线等省级区位的商品林次之。
三、赎买条件:
1、申请赎买的林木、林地应权属清楚,无争议,证件齐全。
2、林木林地使用期要求如下:30年至70年,未取得足够林地使用期的,林权所有者应与林地所有者签订延长林地使用期补充协议,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变更使用期后方可参与赎买。
3、林权所有者与林地所有权单位约定的山价应自行处理清楚后方可参与赎买。
四、 赎买最高限价:按林木出材量计,杉木规格材:610元/立方米,杉木非规格材:400元/立方米;松、杂木390元/立方米。林地使用费为25元/亩,赎买后次年分年度支付。
五、相关费用:赎买过程中因资产评估所发生的费用,由闽清县金山林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从专项经费中列支。
六、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10月31日。
七、报名地点:闽清县金山林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18859211264(潘先生)
八、提交材料:林木林木所有权属于个人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权属资料;属于共同权利人的,需提供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和权属资料;属于法人单位的,需提供单位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证书)和权属资料。
闽清县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