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博雀科技有限公司的申请,因企业生产要求,拟对福建博雀科技有限公司商业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方案进行调整,调整主要内容为:1、功能改变,2#仓库调整为2#厂房,高度降低,总建筑面积减少;6#厂房调整为6#设配配套用房,高度降低,总建筑面积减少;2、5#楼总建筑面积减少;3、1#及2#栈桥取消,1#楼与6#楼间连廊取消;4、机动车停车位数量及布局改变,绿地面积及布局调整。调整后的总平面布置方案及各项技术指标符合规划设计条件,我局拟同意该调整,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将该调整进行公示,公示日期2022年9月14日至 2022年9月23日,公示期限内本项目利害关系人若有意见,应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申请。(联系电话22378289,联系地址:闽清县梅城镇溪滨路1号行政服务中心12楼,闽清县城乡规划服务中心,邮编350800)
附: 总平面图(调整前后)
附注:
1、若对本公示内容不明确的,可向我局查阅。
2、书面反馈(申请)意见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
3、书面意见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闽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