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闽清白洋工业园(二期)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实施的意见,更好地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对闽清白洋工业园(二期)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信息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规划概况
规划名称:闽清白洋工业园(二期)控制性详细规划。
规划范围:本次控制性详细规划范围为东至白洋工业园一期,西临黄石村居民点,南至自然山体,北靠202省道。用地范围约204.46公顷。
功能定位:闽清经济开发区的重要组成部分,以机械电子、轻工、再生资源回收及资源化利用等产业于一体的现代综合集约型工业园区。主导产业类型包括机械制造、电子信息、建材加工、金属制品、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不含危险废物)。
二、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RN65Y7ooiYQwWGwJ-5-M4Q
提取码:1adp
纸质报告书查阅可向建设单位索要,联系方式:059122545835 1013917279@qq.com。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为规划区及周边的群众或社会团体、相关部门及专家等对本规划环保方面的意见及要求。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模板格式参考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网络链接如下: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者规划实施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规划实施单位,反映与本规划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规划实施单位:闽清白金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闽清县梅城镇西门街会场三楼
联系人:谢先生 联系方式:059122545835 1013917279@qq.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起止时间:2021年3月19日至4月1日,共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闽清白金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2021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