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诚信准则 护航路畅民安

来源:福州市闽清县 发布时间: 2026-05-29 15:11
加大字体 缩小字体 收藏 取消收藏 打印
           2026年5月迎来第六个“民法典宣传月”。为深化交通运输领域法治建设,5月28日,闽清县交通运输局联合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将诚信理念、《民法典》精神与《农村公路条例》宣传相结合,引导群众尊法守信、爱路护路。

人无信不立,路无规不畅。诚信是民法典倡导的基本民事准则,也是农村公路管护、通行、运营的重要基石。农村公路是服务乡村发展的民生路、致富路,《农村公路条例》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依法履行爱路护路的责任。    

活动中,工作人员走进村镇,向过往群众、村民讲解民法典中关于民事诚信、财产保护、权责履行等相关规定,解读《农村公路条例》里涉路作业、超限运输、占道经营、损毁路面等行为的法律责任。提醒大家切莫心存侥幸,不违规占用公路、不恶意损坏设施、不谎报瞒报涉路问题,做到守法出行、诚信用路。

公路连着民心,法治守护诚信。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推进法治宣传走深走实,以法治力量规范通行秩序,以诚信之风涵养文明风尚,共同守护农村公路安全畅通,为乡村振兴和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