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县建筑起重机械管理,压实企业主体责任,闽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据《福建省建机一体化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进一步推进信用评价与行业监管深度融合,以企业能力、现场管理、履约服务为核心维度,实行百分制量化评分,依托信息系统实现数据自动归集、动态监测与分级管理,坚持 “守信激励、失信惩戒” 导向,将评价结果与设备选用、市场准入、评优评先、信用加分挂钩,引导总承包单位优先选用 A 级企业设备,对 C 级企业强化重点监管与限期整改,倒逼企业规范运营。同步强化政策宣贯与业务指导,督促企业完善人员、设备、场地与安全管理体系,推动设备安拆、维保、使用全流程可追溯,通过评价运用,行业秩序持续优化,企业合规意识显著增强,设备安全隐患明显减少,建筑施工安全保障能力稳步提升。
下一步,将持续推进信用综合评价机制,强化结果运用与动态监管,推动建机一体化行业高质量发展,为我县工程建设安全稳定运行提供有力支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