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督促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高度重视专项治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从内部管理和成果文件编审质量入手,加强执业人员守法守规和业务培训,提高成果文件编审质量和企业内部管理水平,加强人才储备,培育全过程咨询能力,提升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水平。
二、加强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执业人员日常监管工作,坚持专项治理检查工作常态化,以规范执业行为,引导企业健康、有序发展。
三、组织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学习《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办法>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深入贯彻落实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工作,完善企业诚信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