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二批)的通知》(闽财农指〔2026〕12号)文件精神,及关于印发《福建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与专业化统防统治融合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植保函(2026)29号)精神,下达我县水稻等农作物重大病虫疫情防控资金10万元,防控面积为6500亩次以上。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1、根据我县水稻种植结构情况,拟定在中稻上实施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购买应急防控物资由乡村组织统一实施。
2、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6500亩次以上,按每亩防治2次计算,需要中稻3250亩以上,由各乡镇落实中稻面积,根据各乡镇上报面积中从最大面积的乡镇开始确定实施地点(2025年已实施的白樟、东桥两个乡镇除外),直至任务目标完成。
3、专业化统防统治核心区建立400亩,在实施乡镇水稻种植面积最大的村建立。
4、提升预警能力,配置测报工具、诱捕器等。
如有疑问请在公示之日起7天内拨打电话0591-22332110、62300712
闽清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