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5年中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农综〔2025〕78号)和《闽清县2025年中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梅农综〔2025〕239号)文件精神,2026年4月初,由验收小组通过查阅申报的相关材料和现场查看,并经局务会议研究审定闽清县桔林乡云池家庭农场、闽清县仪村家庭农场等2家主体验收合格。
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拨打监督电话。
监督电话:0591-22332110
闽清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5月7日